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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股东“打架”还需“真功夫”

来源:股权法律 发布时间: 2016-12-02 16:45:59 编辑:夕歌

导读:其实,在众多民营企业中,每天都在上演着类似“真功夫”的矛盾悲剧,股东刚合作时都还相处得不错,但日子久了,问题和矛盾就日渐暴露出来,由于处置不力,常使矛盾激化升级,最终导致股东利益严重受损或企业分崩离析。

防止股东“打架”还需“真功夫”

股东刚合作时都还相处得不错,但日子久了,问题和矛盾就日渐暴露出来,由于处置不力,常使矛盾激化升级,最终导致股东利益严重受损或企业分崩离析。

东莞市工商局就“真功夫”法定代表人变更一事举行听证会,显示“真功夫”内斗在持续并加剧,这场争斗使得有着“打造华人第一快餐”美誉的“真功夫”遭受重创,利润下降、上市搁浅、人才流失……令人唏嘘!

其实,在众多民营企业中,每天都在上演着类似“真功夫”的矛盾悲剧,股东刚合作时都还相处得不错,但日子久了,问题和矛盾就日渐暴露出来,由于处置不力,常使矛盾激化升级,最终导致股东利益严重受损或企业分崩离析。

【股东矛盾产生的一般原因】

从近些年来处理十几起股东矛盾案例来看,股东矛盾滋生与激化的原因或类型主要有以下五种:

一是空口无凭型。合办企业之初,股东们或由于法律知识贫乏和风险与法律意识淡薄,或出于人情面子,大家合作没有订立书面的协议,只是口头说说。到后来产生矛盾或分歧时,由于没有书面凭据,大家各说各话,且只能任矛盾和问题如脱缰野马,狂奔无羁。

二是协议不善型。虽有书面合伙经营协议,但过于简单或粗糙,漏洞多,歧义多,不细化,不严谨,权责利界定不明晰,尤其是对可能出现的矛盾或问题,没有设立矛盾化解条款,因而遇到矛盾窦生时,就争吵不断。特别是企业的人事与财权问题、股东一方另起炉灶开办新企业问题、股东子女进入合伙企业的职位与薪酬等重要问题,往往在合伙经营协议中没有作出明确约定,使其成为股东内斗的三大焦点问题。

三是管理撞车型,即股东都是企业的“老板”,股东(包括股东的老婆)这么多人都参与企业管理,由于分工和权限不明确,造成在企业管理上“婆婆”太多,政出多门,这个股东老板这么说,那个股东老板那么说,下级不知道听谁的好。更有不良下属借机挑唆股东间的矛盾,使企业管理陷入一团糟的状态。

四是性格不合型。在合伙办企业之初,股东间磨合时间太短,彼此性格脾气摸得不准,以致于合作时间一长,彼此的性格与脾气格格不入,导致矛盾冲突。

五是喜新厌旧型。股东一方遇到了新的志同道合的合作伙伴,或遇到一个新的更好的项目,产生了要与新伙伴合作开办新企业,不想再与“旧”股东继续合作的想法。

【化解股东矛盾的四种方法】

那么,如何防范和化解股东矛盾呢?这里提出化解矛盾的四种途径,以供参考。

第一,合作之初,就要有超前的危机和风险意识,正视股东矛盾的潜在性和一定发生性,一开始就要“先小人,后君子”。把中国人“情理法”的顺序颠倒过来执行,把“法”摆在最前面,并请专业机构的专家帮助起草制订科学、合法、完善的书面合作经营协议,同时,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以制度管理企业,减少人治,减少摩擦,减少矛盾与问题产生的几率,即使发生了矛盾,也能按章办事,依约处理。

第二,股东要提高修养,形成自我化解矛盾的机制和氛围。当矛盾和问题发生时,既不能视而不见或置之不理,也不能相互指责或埋怨,要及时沟通和协商,共同找出解决问题的折中方法,着力防止矛盾堆积与激化。

第三,当股东之间不能自我调解彼此矛盾时,要破除“家丑不外扬”的封闭意识和怕花钱的思想,及时请外部专家前来帮忙,他们以公正客观的第三方身份和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帮企业找到矛盾产生的根源和化解之策,并借机对企业进行全面的“风险体检”,及时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四,通过转变合作经营方式,实现好说好散的良好结局。

【解决股东矛盾的四种模式】

我们在实践中,探索了以下四种模式,可资企业家们参考选择。

模式1:聘请职业经理人

将合作或合伙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股东全都不直接参与企业管理,而是聘请职业经理人来打理企业,形成能人经营,股东监督的格局。

模式2:一个股东经营,其他离开公司

为了避免股东多而造成管理撞车,股东之间经过竞标,只留一个股东经营管理,其他股东都不再参与经营管理而只担当监督。不参与管理的股东,每年或每月只拿一定数额的保底利润分红,不对企业盈亏负责,而经营管理企业的股东则须对企业的盈亏负责,赚得多,非经营股东不眼红,若亏损,则由负责经营的股东负全责。

模式3:希望集团模式,即合理散伙

划定各自的经营区域。刘永好、刘永行等四兄弟合办的老希望集团,分家时按四等份分股,然后,哥哥刘永行负责北方市场,弟弟刘永好只经营南方市场,如此分家后,不仅弟情谊得以保全,而且各自的经营也竞合得很好。

模式4:好说好散,一人单干,众人抽身转行

将合作或合伙企业只留给一个(或N个)股东经营,其他股东则友好退出股份,且今后不再干这一行当,另起炉灶干其他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