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创业圈 > 案例 > 正文

英国运送犯人到澳洲的故事及其启示

来源:北大纵横 发布时间: 2017-01-19 13:40:12 编辑:夕歌

导读:企业在制定、加强和完善各项制度时,应当着力于增强制度的约束力,以期实现或者接近依靠制度使“好人不会变坏”、“坏人干不成坏事”的目标。

英国运送犯人到澳洲的故事及其启示

故事经过

18世纪英国发生工业革命,许多传统工人被机器取代,大量失业,高失业率诱发高犯罪率,穷人常因窃盗等小事被关进监狱,结果监狱人满为患。怎么办呢?当时欧洲启蒙思想蓬勃发展,人道主义逐渐盛行,对犯人处于重刑面临很大压力。为此,英国政府宁可将中轻罪犯人流放,也不愿对犯人处于重刑。

最早,北美是英国流放罪犯的主要地方,许多英国罪犯被送往美洲垦荒。当时,美洲人对这种做法很不满,深恶痛绝,但是没办法,英国是宗主国,它说了算。1776年,美国获得了独立,不再接受来自英国的罪犯。英国人没办法,只好在泰晤士河上弄了一批废船,用来关押罪犯。时间一长,罪犯越来越多,逐渐人满为患,据说最多时有十万之众,社会日益感到不安。再后来,英国没有办法,就决定将犯人流放到澳大利亚。

从英国到澳大利亚,遥遥千万公里。英国政府为了方便省事,便把运送这些犯人的工作“外包”给私人商船,由一些私人船主承包从英国往澳大利亚大规模运送犯人的工作。刚开始,英国政府在船只离岸前,按上船的犯人人数支付船主运送费用,船长则负责途中犯人的日常生活,负责把犯人安全地运送到澳大利亚。

当时,那些运送犯人的船只大多是由一些破旧货船改装的,船上设备简陋,也没有多少医疗药品,更没有医生。船主为了牟取暴利,尽可能地多装人,致使船仓拥挤不堪,空气浑浊。私人船主在船只离岸前就按人数拿到了钱,对这些犯人能否远涉重洋活着到达澳大利亚并不上心。有些船主为了降低费用,追逐暴利,千方百计虐待犯人,甚至故意断水断食。

几年后,英国政府惊讶地发现,运往澳大利亚的犯人在船上的平均死亡率高达12%,其中有一艘船运送424个犯人,中途死亡158个,死亡率高达37%!鉴于犯人的高死亡率,英国政府决定向每艘运送船只派一个政府官员,以监督船长的运送行为,并给随行官员配备了当时最先进的手枪。同时,还对犯人在船上的生活标准做了硬性规定,甚至还给每艘船只配备了医生。

上述措施实施的初期,船主的虐待行为受到了遏制,政府官员的监督好像有效。但是,事情很快就发生变化了。长时间远洋航行的险恶环境和金钱诱惑,诱使船长铤而走险。他们用金钱贿赂随行官员,并将不愿同流合污的官员进行迫害、甚至扔到大海里。据说,当时有不少船上的监督官员和医生不明不白地死亡。面对险恶的环境和极具诱惑的金钱,随行官员大多选择了同流合污。于是,监督开始失效,船长的虐待行为越发变本加厉……面对新问题,英国政府采取了道德教育的新办法。他们把那些私人船主集中起来进行培训,教育他们不要把金钱看得比生命还重要,要他们珍惜人的生命,认识运送犯人的重要意义(即运送犯人去澳大利亚,是为了开发澳大利亚,是英国移民政策的长远大计)。但是,情况仍然没有好转,犯人的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

后来,英国政府发现了运送犯人的制度弊端,并想到了巧妙的解决办法。他们不再派随行监督官员,不再配医配药,也不在船只离岸前支付运费,而是按照犯人到达澳大利亚的人数和体质,支付船长的运送费用。这样一来,那些私人船主为了能够拿到足额的运费,必须在途中细心照料每个犯人,不让犯人体重少于出发前。若是死了一个犯人,或者犯人的体重减轻,英国政府都会少支付一些运费。

据说,有些船主还主动请医生跟船,在船上准备药品,改善犯人的生活条件,尽可能地让每个犯人都能健康地到达澳大利亚。有资料说,自从实行“到岸计数付费”的办法以后,犯人的死亡率降到了1%以下,有的船只甚至创造了零死亡记录。

故事启示

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在企业中,类似的情形和做法也很常见。

在这个案例中,英国政府类似企业中的老板,是雇主;船主类似职员、雇员,形成雇用关系。在这个雇用合作中,先后我们看到了四种制度安排:

第一种制度安排:简单雇用关系。雇主找来了雇员,向其简单委派了工作任务,但是对工作要求和目标并没有详细明确,只明确要负责把犯人运送去澳大利亚,但其它具体要求不明确,而且薪酬支付和工作结果只是简单挂钩,即按上船人数计算,跟其它工作结果指标没有挂钩(真有点接近预付款的方式)。其结果是:船主为了牟取更多利益,不顾犯人的死活。每船运送人数过多,生存环境恶劣,加之船主克扣犯人的食物,使得很多犯人在中途就死去。更残忍的是,有的船主一出海就把犯人活活扔进海里。这种制度安排,最终导致,船主唯利是图,草菅人命——由普通商人变成了坏人。

第二种制度安排:制定工作标准+执行监督。为了遏制船主唯利是图,草菅人命的不良行为,英国政府制定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即对犯人在船上的生活标准做了硬性规定,甚至还给每艘船只配备了一个医生,同时还增加监督职能,向每艘运送船只委派了监督员,并配置了先进的监督工具——当时最先进的手枪。这种制度安排起到了一定效果,特别是刚开始的时候效果还比较明显,但是,随着船主对这种制度的熟悉,船主很快找到了相应的对策,即对监督官员威逼利诱,最终导致监督官员被收买,官商勾结,合谋图财害命,英国政府运送犯人的花销增加了不少,但不仅没能遏制主船主唯利是图、草菅人命的不良行为,而且还导致不少普通官员变成了腐败官员。——真是费力费钱,还不落好啊!企业在管理员工时,类似这种做法的企业或者案例比比皆是,企业花了很多的管理成本和管理费用,但是管理效果却不太理想,甚至很不理想。

第三种制度安排:道德教育,文化引导。在“工作标准+执行监督”的制度不够理想的情况下,英国政府增加了对船主的道德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义,希望通过培训和文化教育来引导船主改变唯利是图,草菅人命的不良做法。但最终结果是苍白无力,无济于事。这种做法在企业界随处可见,也是很多老板非常推崇的一种方法,这些企业往往都热衷于企业文化建设、热衷于对员工进行思想教育和培训,《把信送给加西亚》、《没有任何借口》等书在我国之所以能如此受老板们的推崇就是一个最好的体现。

第四种制度安排: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将船长的利益与“犯人安全到达”的政府需要相结合,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即按照犯人到达澳大利亚的人数和体质,支付船长的运送费用,将“唯利是图,草菅人命”的船长,变成了好人——制度学意义上的好人。这些船主在途中细心照料每个犯人,有些船主还主动请医生跟船,在船上准备药品,改善犯人的生活条件,尽可能地让每个犯人都能健康地到达澳大利亚。而且英国政府不用委派监督员了,也不用再配医配药了,不在船只离岸前支付运费,费用支付时间延后了,运送犯人的成本和费用也下降了——真是省钱又省心啊!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第四种制度安排是一种既简单又好用的制度,是企业应该努力追求和鼓励的,虽然采取这种做法的企业目前还不是很多,但是未来会越来越多。很多企业希望能有即简单又管用的制度,但是它们却不知道是什么制度,正在苦苦求索。

关于人性善恶,我国很早的古代哲人就在辩论了,比如孟子说:“人之初,性本善”。几千年过去了,至今无一定论。在管理学里关于人性的讨论也很多,出现了X理论、Y理论、超Y理论、Z理论等,最后发现人性善恶很难说清楚,唯一靠谱的还是“制度”。好制度,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好制度能够自行“区别真伪”,自行提供让人们诚实守信的引导与激励。

对于好制度,即使有胆大包天之徒创红线,办坏事,但也毕竟是少数,不能成为气候。可是坏制度,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这是最可怕的。企业在制定、加强和完善各项制度时,应当着力于增强制度的约束力,以期实现或者接近依靠制度使“好人不会变坏”、“坏人干不成坏事”的目标。

作者:江庆来,北大纵横副总裁

来源:北大纵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