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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将率先在安徽建成创业投资集聚区 鼓励设立一人公司

来源:华夏经纬网 发布时间: 2017-04-05 15:33:59 编辑:诚富

导读:今后,安徽将支持合肥、芜湖等城市借鉴国内外“基金小镇”发展经验,率先在全省建成3个左右创业投资集聚区。

今后,安徽将支持合肥、芜湖等城市借鉴国内外“基金小镇”发展经验,率先在全省建成3个左右创业投资集聚区。

4月1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加快建立覆盖创新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和资本体系,进一步增强创新驱动能力。

鼓励有实力的个人设立一人公司

创业投资主体是创业投资市场的核心要素,《实施意见》提出壮大创业投资机构队伍。鼓励各类机构投资者和个人依法申请注册公司型、合伙型创业投资企业。

支持省高新投基金等创业投资母基金做大做强;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创业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创业服务中心、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股权投资基金等相关机构参与创业投资;鼓励具有资本实力和管理经验的个人依法设立一人公司,从事创业投资活动。

依托建设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合肥国家金融综合服务基地和芜湖皖江金融中心的目标,支持合肥、芜湖、蚌埠等市借鉴国内外“基金小镇”发展经验,完善政策扶持和个性化配套服务,积极吸引和集聚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及管理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创业投资主体,率先在全省建成3个左右创业投资集聚区。

建立创业投资与政府项目对接机制,率先在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众创空间等开放项目(企业)资源,带动省内各类创业创新载体多渠道搭建创业投资资源共享平台。

研究制定创业投资容错机制

创业投资具有高风险性,为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安徽将制定鼓励长期投资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引导基金扶持、政府项目对接、市场化退出等方面的总体安排,研究制定更加优惠、更加便利的政策和服务措施,推动专注于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创业投资发展。

遵循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投资风险高的规律,研究制定符合安徽省实际的创业投资容错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支持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专注于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创业投资,给予贷款利率、业务费用等方面优惠。

研究设立省级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做大做强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市、县政府和产业集中区、开发园区规范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和聚集放大作用,利用市场化手段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推动建立全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群。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杠杆作用。

信用记录在创业投资领域全覆盖

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市场环境。为了防止金融风险发生,《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行业监管机制,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对不进行实业投资、助推投资泡沫及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创业投资企业,按照要求进行清查清退。

全省将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督促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和社会征信机构加强创业投资企业及管理企业、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实现创业投资领域信用记录全覆盖。加快建立创业投资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鼓励有关社会组织探索建立守信红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同时,引导各类创业投资主体及时注册和运用商标,在市场竞争中培育更多自主品牌。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企业行政处罚、黑名单等信息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并通过“信用安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等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