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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千人计划”最高资助5000万元

来源:中国财经报  发布时间: 2017-04-06 14:13:45 编辑:诚富

导读:优秀的人才向来是地方建设最重要砝码。为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川就业创业,四川省近日出台《四川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实施办法》。

优秀的人才向来是地方建设最重要砝码。为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川就业创业,四川省近日出台《四川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实施办法》。办法提出,到2020年,面向国(境)外和省外发达地区,重点支持引进1000名左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新兴产业、引领创新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和100个左右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示范带动各地、各单位引进一大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为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根据《实施办法》,省“千人计划”引进人才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将享受12项特殊支持政策。

在资金资助方面,对省“千人计划”引进人才,由省委组织部、财政厅依托“天府英才”工程专项资金,分别给予每人50万元至200万元资助。其中,对顶尖人才给予每人200万元资助,创业领军人才给予每人100万元资助,创新领军人才短期项目给予每人20万元资助,其他项目给予每人50万元资助;对省“千人计划”引进团队,按创新团队、创业团队分别给予每个团队200万元、300万元资助。其中,对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广阔的创业团队,可给予500万元资助;对创新创业团队中经评估具有重大产业化前景的战略发展项目,集成各部门政策资源,采取项目资助、创业扶持、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最高5000万元综合资助。

在职务职称方面,引进人才可担任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和党政机关专业性、辅助性岗位职务(安全、保密、外事等岗位除外)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重大工程和建设项目的负责人。探索外籍引进人才担任新型科研机构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相关驻外机构负责人制度。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急需引进人才,而单位未设置相应等级岗位或设置的等级岗位、编制暂无空缺的,可采取特设岗位、使用人才专项编制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引进人才可按规定破格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

在薪酬待遇方面,用人单位根据引进人才能力、业绩、贡献,协商确定引进人才的合理薪酬。国有企事业单位采用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人才,所需薪酬计入当年单位工资总额,不作为工资总额基数。引进人才通过自行转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转移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其转化收益按不低于70%的比例划归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所有。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引进人才,可采取股权、期权、企业年金等中长期激励方式。

在税收减免和创新创业方面,省财政为省“千人计划”入选者发放一次性资助资金,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引进人才5年内境内工资收入中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探亲费、子女教育费等,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引进人才在管理期内,按照规定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至2000元岗位激励津贴,并在项目研发、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择优资助。

此外,四川省“千人计划”引进人才在出入境与居留、落户、住房、医疗保险、配偶安置、子女入学、评价激励等方面,也将享受特殊支持政策。

据四川省人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四川省将以省“千人计划”为牵引,统筹实施“天府高端引智计划”“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四川计划”“企业博士集聚计划”等引才引智工程,示范带动各地各单位引进一大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为全面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两个跨越”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