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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新规:学生休学创业时间可延长至3年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 2017-09-07 16:24:11 编辑:诚富

导读:休学创业的学生,经学校批准,休学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年;退学学生5年内重新高考、再次入学的,已修课程和学分可以认定,这是清华本科生学籍管理新规中的内容。清华大学教务处处长彭刚表示,这是为了给学生自主选择空间。

休学创业的学生,经学校批准,休学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年;退学学生5年内重新高考、再次入学的,已修课程和学分可以认定,这是清华本科生学籍管理新规中的内容。清华大学教务处处长彭刚表示,这是为了给学生自主选择空间。

近日,清华对本科生学籍管理出新,其中提到,对休学创业的学生,经学校批准,休学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年;退学学生5年内重新高考、再次入学的,已修课程和学分可以认定。

对此清华大学副教务长、教务处处长彭刚告诉新京报记者,这种安排一方面是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的要求,对教育学籍管理做出相应调整。另一方面,这种变化,完全符合教育教学改革的理念,使得人才培养更有弹性,学生有更多自主选择的空间。学校有更长的休学年限,学生可以去创业,或者是“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这些安排都是朝着使得学生学习过程更具备弹性、学校管理更具柔性、学生有资助选择空间方向发展。

记者注意到,今年2月教育部发布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并实行灵活的学习制度。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