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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zio涉非法收集电视用户观看数据 将被乐视收购

来源:法治周末 发布时间: 2017-02-15 11:28:23 编辑:诚富

导读:近日,沸沸扬扬的Vizio非法收集电视用户观看数据案终于有了定论。2月7日晚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FTC)宣布,Vizio已同意支付220万美元来和解。

近日,沸沸扬扬的Vizio非法收集电视用户观看数据案终于有了定论。2月7日晚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FTC)宣布,Vizio已同意支付220万美元来和解。

Vizio总部位于美国加州尔湾,是美国本土最大的智能电视厂商,2016年7月,乐视在洛杉矶宣布,将以20亿美元收购Vizio。虽然目前收购还未完成,但Vizio早已被中国市场认为是乐视的子公司,因此其一举一动都备受国内媒体关注。

FTC和新泽西总检察长办公室之前曾指控,称Vizio在其智能电视上安装软件,在用户毫不知情的前提下,收集了1100万台电视的用户观看数据,并与第三方共享。这些数据包括用户性别、年龄、收入、婚姻状况、家庭人口、教育程度等资料。

但Vizio在一则声明中称,其数据采集项目“从来没有把图像数据和诸如姓名或联系方式的个人可识别信息配对”,公司只是将数据汇编聚合,用来撰写用户观看行为的总结报告。

FTC在一份公告中称,作为与FTC和新泽西总检察长办公室所达成和解协议的一部分,Vizio还要删除在2016年3月1日以前收集的数据,并执行一项数据隐私计划,该计划每年会被评估两次。

“必要性”存争议

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收集其性别、年龄、收入、婚姻状况等数据,这种行为,是否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呢?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企业收集的是大数据,还是个人信息,要看这些收集来的数据是否具有可识别性,即是否能和特定人联系起来。在美国,网络上“不可识别”的信息不是法律的保护范围,对这些信息的使用不属于侵害隐私性质。

“Vizio收集的用户性别、年龄、收入等数据,看似比较私密,但是并不能和某个人联系起来,因此不能认为收集这些数据是侵犯个人隐私。”朱巍说。

“根据法律规定,判断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电视企业真的有必要收集这些数据吗?”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律师表示,用户的收入、婚姻状况、家庭人口、教育程度等数据属于私密的个人信息,电视企业收集这类数据没有必要;再加上这一行为还是在未征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发生,因此应被认为是侵犯个人隐私。

不过,一位不愿具名的家电行业人士表示,美国的电视节目分类分级,且付费节目较多,电视制造商收集用户的性别、收入、婚姻状况等信息,正是为了更加精准地分析用户的需求,从而推荐适合用户观看的节目。

“就比如说三口之家,可能对体育节目、肥皂剧、卡通节目这三类节目感兴趣;高收入的单身男性,可能对付费体育节目感兴趣,所以性别、婚姻状况、收入等看似私密的信息,能有助于电视制造商更好地提供服务。”上述家电人士表示。

“企业对于所收集的数据,总会说出一套自己的道理。这也说明,在实际情况中,必要性这一原则存在较大争议。”赵占领表示,一般情况下,除了相关领域的专家,普通用户根本不知道企业是不是真的需要这些数据,因此未来法律应当在这方面有所细化,对不同企业收集的数据种类作大致的规定。

“损害”为数据共享侵权必要要件

在Vizio的案件中,Vizio将收集来的数据和第三方共享。但对于第三方的信息,Vizio并没有给出答案,而是宣称在经过授权后,他们会公布与数据共享合作相关的分析公司、媒体和广告商。

对此,朱巍表示,在侵权责任构成上,美国侵权法与我国大同小异,都将“损害”作为侵权责任构成必要要件,因此,如果没有事实上的“损害”,就不能认定企业侵权。

“也就是说Vizio即使把收集来的数据和第三方共享,只要第三方没有利用这些数据对用户造成损害,那么Vizio的行为就没有问题。”朱巍说。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德良指出,企业收集的数据如何使用,才是当下法律最应该规制的地方,“在互联网时代,用户只要上网,其个人信息就不可避免地会被各类网站或应用软件收集,这些信息要被企业使用到什么地方?会不会遭到滥用?这些问题才是个人信息保护中最需要思考的地方”。

因此,刘德良认为,在实际操作中,没必要对信息收集的过程进行规定,而应该对企业收集数据的用途进行规定,并将其落实到合同中,目前,我国法律在防止个人信息滥用方面处于空白,相应观念缺失,这是造成问题的根源,这一现状亟待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