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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召开天津市2017年度重新认定高企培训会的通知

来源:天津科技 发布时间: 2017-02-23 10:16:44 编辑:夕歌

导读:为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精神,进一步做好今年高企重新认定的服务工作,现组织开展天津市2017年度重新认定高企培训工作。

各区(功能区)科委(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高企认定办发布的《天津市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为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精神,进一步做好今年高企重新认定的服务工作,现组织开展天津市2017年度重新认定高企培训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内容

1.由市高企认定办讲解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的工作安排,政策解读以及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2.现场答疑。

二、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场:

时间:2017年2月24日(周五),下午2:00;

地点:海泰大厦3层报告厅(华苑产业区梅苑路6号);

参会范围:滨海高新区应重新认定企业、高新区科技局。

第二场:

时间:2017年2月28日(周二),上午9:00;

地点:泰达双创示范区MSD-G1座15层(开发区第二大街57号);

参会范围:滨海新区(高新区除外)应重新认定企业及滨海新区科委、开发区科技局、保税区科技局。

第三场:

时间:2017年2月28日(周二),下午2:00;

地点:天津大学天南大联合大厦C座4层报告厅(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参会范围: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应重新认定企业及各区科委。

三、培训对象

1. 2011年认定为高企,2014年经过复审,2017年需重新认定的高企(证书编号为GF201412000001—GF201412000112);

2. 2014年认定为高企,2017年需要重新认定的高企(证书编号为GR201412000001—GR201412000664);

请相关企业自行报名,所有参会企业须于2月23日12:00前,将参会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第一、二场培训会

联系人:市科技服务业协会  梁友,电话:58661502

电子邮箱:liangyou@tstsw.org

第三场培训会

联系人:市高技术中心  姚瑞娟,电话:27221013;李竞强,电话:58832917

电子邮箱:tj_gaoqirending@163.com

附件:参会人员报名表

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代章)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