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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来源:一叶知秋分享站 发布时间: 2017-07-26 13:45:33 编辑:诚富

导读:针对不同的应税所得项目,应纳税额计算分别为:







针对不同的应税所得项目,应纳税额计算分别为:
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一)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扣除项目中需关注】
1.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个人家庭费用。难以分清的,40%视为生产经营费用准予扣除
2.人工费:
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确定为3500元/月,即42000元/年
3.保险费
五险一金: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准予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从业人员的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业主本人的以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基数。
业主为本人或为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4.研发费用,以及研发而购置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实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可直接扣除。
【不得扣除项目】
1.个人所得税税款
2.税收滞纳金
3.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5.赞助支出
6.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7.其它(与经营无关的、总局规定的)
(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
有两种计算办法:查账征税、核定征税
第一种:查账征税
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注意事项】
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3500元/月。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2.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3.企业在生产经营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4.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
5.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6.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7.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8.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9.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企业性质全部是独资的,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应纳税款的计算按以下方法进行:
(1)应纳税所得额=Σ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3)本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本企业的经营所得÷Σ各企业的经营所得)
(4)本企业应补缴的税额=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预缴的税额
第二种:核定征收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行核定征税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或=(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意】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包括承包人个人工资,但不包括上缴的承包费。
四、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注意】①定额或定率扣除;②次的规定;③税率20%,但有加成征收
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劳务收入-800)×20%
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劳务收入×(1-20%)×20%
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五、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注意】①定额或定率扣除;②次的规定;③税率20%,但有税额减征30%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每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0%
八、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注意】①定额或定率扣除;②次的规定;③出租房产特殊扣除项目;④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居民住房,减按10%税率征收。
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
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1-20%)
九、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财产原值,是指:
有价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纳税义务人为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的,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合理费用,卖出财产时按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
十、境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这类纳税人可能是居民纳税人,也可能是非居民纳税人,这要取决于在中国的居住时间,对其工资薪金征税时首先要加以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