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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刚上市大股东就缺钱?近四成次新股存在股权质押

来源:e公司官微  发布时间: 2018-06-29 10:44:04 编辑:诚富

导读:据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统计,近一年上市次新股中,有96家披露了股东质押情况。其中,有公司上市第9天实控人就质押了240万股,股东质押次数已累计达12次;有公司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轮番质押,质押股份占公司股份比例合计近40%;有公司上市不到半年,实控人先后2次补充质押,上述这些是次新股质

据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统计,近一年上市次新股中,有96家披露了股东质押情况。其中,有公司上市第9天实控人就质押了240万股,股东质押次数已累计达12次;有公司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轮番质押,质押股份占公司股份比例合计近40%;有公司上市不到半年,实控人先后2次补充质押,上述这些是次新股质押生态的真实写照。

近年来,质押这一融资方式,在次新股标的中蔓延。

由于股份限售,次新股质押折扣率通常比较低,为什么有些公司刚上市,大股东、实控人就迅速质押手中股份?大股东、实控人质押融资都投向何处?

近四成次新股有质押 比例并不算高

记者统计了2017年6月22至2018年6月22日期间的数据,共2020家A股公司股东进行了股权质押。其中有96只为次新股,约占期内上市次新股数量的37%,比例接近四成。

96只质押次新股中,振江股份(23.140, -0.19, -0.81%)是股东质押频次最高的公司。公司于去年11月6日上市,主营风电设备、光伏设备零部件的设计、加工与销售。11月14日,即上市第9日,公司实控人胡震就质押了240万股公司股票,称主要用于个人融资周转。振江股份也成为了近一年实控人最快质押的公司。

此外,电工合金(15.070, 0.16, 1.07%)、傲农生物(14.780, -0.30, -1.99%)、川恒股份(20.620, 0.13, 0.63%)、国科微(50.590, 1.40, 2.85%)、金龙羽(11.610, 0.13, 1.13%)等次新股股东上市后质押次数也较多,分别为11次、10次、8次、8次、7次。其中,除了国科微(持股9.43%的新疆亿盾投资多次质押了公司股份),其余公司基本为大股东或实控人频繁质押。

金龙羽是96只质押次新股中股东质押比例最高的公司。公司实控人郑有水与其他3位一致行动人已合计质押公司逾38%的股份。其中,郑有水质押股份已达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46.72%,占公司总股本的27.04%,而且郑有水在2018年2月7日和2月12日已两次进行了补充质押。

此外,国立科技(16.420, 0.07, 0.43%)、傲农生物、拉夏贝尔(16.800, 0.44, 2.69%)、嘉泽新能(7.780, 0.13, 1.70%)、盛弘股份(31.400, 0.10, 0.32%)的股东合计质押比例也超过了30%。不过,整体来看,次新股质押比例还是相对较低的。据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统计,该比例中位数不到10%。

质押融资的钱去了哪儿

“钱去哪了?”这是投资者比较关注的问题之一,但也是一道难以解开的题。记者逐一查阅公告,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开披露的原因大多比较笼统,一般表述为“个人资金需要”、“自身融资需求”“融资”等。

除了上述官方口径,据了解,在上市后便迅速质押的问题上,实际上,大股东或实控人确实有一些“隐情”。

一家沪市公司的实控人向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讲述了其质押缘由,公司去年下半年上市后,该实控人先后两次质押手中股份。他表示,这两笔钱主要投向上市公司体外、体内两部分,一部分用于解决大股东的外债,另一部分给上市公司做储备。

在他看来,企业上市过程当中,不管怎样大股东肯定会有一部分外债,这个可以通过质押融资解决。另外,质押融资可以用在上市公司的关键时刻,比如,大股东可以用一部分资金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需要指出的是,大股东行为不等于上市公司行为,大股东个人质押融资用于上市公司体外亦无可指摘。不过,几乎没有公告会提到“上市过程中产生的外债。”这一因素。

这种还债说法,也得到了市场知情人士的认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投资人士告诉记者,他了解到,不少大股东质押的资金用来投资“钱途”更好的房地产或者其它金融产品,或者用来还上市过程中的负债。他还表示,也有不少股东质押融资后发展其它产业,然后在合适时机再注入上市公司的。

另外,对于次新股股东为何会急于股权质押,上述人士直言:“为了赶快套现”。他解释称:“大家都明白次新股高估值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刚开始流通筹码少,由于受限不能卖出,趁股价高赶快质押套现也是不错的。”

满足旗下其它产业运营需要

此外,也有一部分大股东上市后质押是为了满足旗下其他资产的运营需要,但详细披露这一质押原因的公司比较鲜见。

鹏鹞环保(18.640, 0.28, 1.53%)是少数披露控股股东质押系满足旗下其他产业经营需要的公司。鹏鹞环保是老牌环保水处理企业,今年1月5日上市。公司2月28日晚间公告,控股股东鹏鹞投资于2月27日质押300万股,该笔质押明确表示用于鹏鹞药业的经营 。6月22日,鹏鹞投资再度质押1550万股,依旧用于鹏鹞药业经营。

鹏鹞投资是一家投资公司,与公司主业无关,属于上市公司关联企业。公司实控人王春林、王洪春兄弟通过鹏鹞投资间接控制鹏鹞环保。前述鹏鹞药业则是王春林、王洪春二人旗下众多企业之一。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王春林、王洪春投资的企业主要包括投资类公司以及其他产业类公司。例如旗下鹏鹞集团、康贝投资以及大洋投资公司,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此外还有鹏鹞保健、鹏鹞大药房、君怡生物、鹏鹞农业、鹏鹞酒店、鹏鹞橡塑和鹏鹞度假等产业类公司,涉及保健品生产、药品销售、农副业开发服务、住宿餐饮、橡塑制品和一般机械制造以及观光休闲服务等业务。

另外,记者与一些质押情况较多的次新股公司接触时,对于具体资金用途,部分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大股东旗下还有其它产业”、“用作大股东自身经营”等,不少大股东旗下确实有不少非上市公司产业。

以大股东质押比例较高的金龙羽为例,公司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不过在上市之前,金龙羽及创始人郑有水旗下有多个产业。

金龙羽的前身是深圳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由郑有水创立于1996年4月,现在的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2014年9月15日整体变更改制设立,最终上市的也是郑有水创始至今的主产业——电缆线。

招股说明书显示,除金龙羽外郑有水还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三家房地产企业:金和成、金安业、金建业。另外天眼查显示,除上述四家公司外,郑有水还是深圳金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人,同时在金和成投资、金和成物业、天合天润投资有限公司等任职高管。

除了控股股东等大股东质押之外,不少公司的其他原始大股东也积极参与质押融资。

以深圳某上市公司为例,除控股股东外还有三位持股5%以上的原始股东也在公司上市不久便进行了股权质押,其中一位股东在公司上市2个月后便将所持全部股份悉数质押融资。

“质押融资是股东个人的权利,具体做什么我们也不清楚”,该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上市前这几位股东也曾从事与公司主业相关的业务,但公司上市后便不能再做该业务了,“不能和上市公司同业竞争,但她总得还要做自己的事情,不能只等着股票分红。”该工作人员介绍,上述股东也有自己的实体产业,其中股权全部质押的股东“有开4S店的,质押融资好像用到了4S店里”。

另外,长沙某上市公司,其持股超过5%的非控股股东,在公司上市以来已进行了4次质押融资,并在今年2月份有一次补充质押,累计质押占其所持股比例超过80%,该股东也是公司上市前的原始股东。

该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该质押股东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管理层,具体股票质押情况并不清楚,但据了解目前并没有什么危险。”

“投资者过于紧张”

近日股权质押被推到风口浪尖,上市公司发布的补充质押公告也呈增多之势。不过在与部分次新股公司接触中,大多数公司工作人员也都给予了“没有危险”的定心丸,还有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投资者)过于紧张了”。

福建某上市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是次新股,股权质押没有什么危险的,质押价都低于发行价的,而且质押率比较低,市场上次新股的质押率一般都低于30%。”

江苏某上市公司工作人员称:“这个可以放心的。” 他介绍,目前大股东只质押了很少一部分,而且距离预警线和平仓线都有一定的距离,当初质押给证券公司的价格不高,因此即使股价下跌了,也是可以承受的。

上述深圳上市公司工作人员直言:“我是不担心的。”他介绍,大股东质押比例并不高,而且全是限售股,至少近两年内在二级市场是不能流通的,假设触及预警线大股东也有补充质押和直接赎回等补救手段,公司也会密切关注并提示风险的。

根据记者统计,在次新股大股东的股权质押中,确实大部分质押比例均不高,而且几乎全是限售流通股。

申万宏源(4.320, 0.04, 0.93%)某投行人士对记者表示,以前在股权质押中,次新股是优质标的,大股东往往持股占比较高,帮次新股做股权质押无可厚非的,只是最近环境下股权质押受到极大关注。

近日,权威部门也就市场关心的股权质押问题用数据发声。根据沪深交易所梳理排查,两市股票质押市值加权平均履约保障比例维持在200%,低于平仓线的股票质押市值在两市总市值中的占比仅有1%,股票质押风险对市场短期冲击有限,整体风险可控。

另外,券商人士也对记者表示:“券商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平仓,而且股票质押回购和两融不同,限售股没办法平仓,减持新规要严格遵守。”

质押和公司关系不大?

谈及股权质押,上市公司工作人员多数表示是“大股东个人行为”,上市公司只能“被动接受”,也无太大监管权力,仅以提示风险为主。

上述江苏上市公司工作人员称:“对于大股东的股权质押,只要符合质押新规,我们是无权干涉的,股价和股票质押没有太大关系。”不过该工作人员也表示,上市公司也会进行一定的监督,包括提示不要质押比例太高、及时提示风险等。

上述长沙上市公司工作人员则表示:“质押股东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管理层,质押行为也不会影响到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质押具体信息股东和券商双方清楚,但并不会告诉公司。”

另一位上市公司工作人员称:“股权质押是股东行为,我们只是被动接受。”据记者调查了解,一般当股东股权质押行为已完成信披时,才会通知上市公司,而且信息也多限于公告中的内容,虽然大股东在办理股权质押时,包括资金用途等信息都会明确,但对上市公司却“不会讲得很具体”。

不过这种和公司无关的说法,市场人士并不认同。三川资本执行董事方烈表示:“大股东的股权质押和公司及股价当然是有关系的”,他认为质押行为能侧面反映大股东对公司的经营态度,在特定时刻对股价也会有直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