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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改革又有新动向,证监会首提增设“精选层”

来源:第一财经 发布时间: 2018-09-03 09:35:10 编辑:诚富

导读:8月31日,证监会通过官网答复政协委员提案,表示将指导评估新三板市场制度,将深入论证在创新层之上再设置精选层,这是证监会首次提及新三板精选层。

8月31日,证监会通过官网答复政协委员提案,表示将指导评估新三板市场制度,将深入论证在创新层之上再设置精选层,这是证监会首次提及新三板精选层。

在对《关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增设“精选层”的提案》的回复中,证监会表示,将“在防控风险的基础上研究推进市场精细化分层,完善信息披露、发行、交易、投资者准入、监管服务等方面差异化的制度安排,进一步提高新三板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能力。”

但证监会首先需要指导全国股转公司持续评估、优化分层及相关配套制度,对在创新层之上设置精选层的可行性与必要性进行深入论证。

全国股转系统(即新三板)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服务于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截至2018年6月底,挂牌公司达11243家,中小微企业合计占比 94%。2017年年初至2018年6月底,共3152家挂牌公司发行股票融资1694亿元。

市场分层是新三板的一项基础性制度。2016年5月新三板实施首次分层,初衷是实现海量企业的分类监管,以及降低投资者信息收集成本等等。去年底,新三板调整了创新层门槛,在创新层实行更频繁的集合竞价交易和更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目前,新三板创新层企业有936家,和基础层企业数量之比大约是1:10。

不过,自2017年初以来,市场上一直有传闻称,监管者将在创新层的基础上再分出一层精选层,并配套更接近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制度和投资者准入。

去年7月,证监会曾经回应人大代表圣泉集团(830881.OC)董事长唐一林关于明确“三类股东”上市资格、转板绿色通道推出,以及设立精选层的建议。今年1月,证监会终于明确了“三类股东”的审核政策。

但是,证监会在当时并未直接提及精选层,而是明确指出,2016年创新层存在不太稳定的问题,900多家创新层企业中今年调出400多家,新调入的有将近1000家。证监会当时还表达了对分层制度的认可,认为分层符合新三板挂牌企业多元化的实际。

不过,今年以来,创新层频频出现主动退层甚至摘牌的现象,创新层企业数量从最多1600多家减少了接近一半,目前只剩900多家,而且还在继续减少。

证监会在周五的答复中指出,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较多,差异化程度较大,在交易、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创新,需结合市场分层制度统筹推进。另外,新的集合竞价制度于2018年1月刚刚实施,在提升股价的公允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运行效果仍需进一步评估分析。

对于降低投资者准入门槛,证监会表示,“新三板挂牌公司多处于创业期和成长期,部分公司治理不够规范,具有业绩波动较大、风险较高的特点,因此需要较为严格的投资者准入条件,以保障市场的平稳运行和有效防范风险。”

2017年,证监会指导全国股转公司修订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对自然人投资者的开户门槛要求从500万元证券资产调整为500万元金融资产。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完善新三板信息披露、发行、交易、投资者准入、监管服务等方面差异化的制度安排,进一步提高新三板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