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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春回:论张謇的现代金融观

来源:张謇纪念馆 发布时间: 2020-05-21 10:04:32 编辑:夕歌

导读:近代以来中国的金融市场混乱异常,极不利于工商业的成长和发展,作为实业经营者的张謇感受颇深,为此他提出了许多金融领域的改革方案与设想,值得我们重视和探究。

作者:卫春回

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一般来说,凡是与货币流通、银行信用和其他信用有关的经济活动都属于金融范围。金融是连接生产、交换、分配、清查等环节不可缺少的纽带,也是国家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张謇说:“农工商业之能否发展,视乎资金之能否融通。”这是对金融作用触及本质的一种认识。近代以来中国的金融市场混乱异常,极不利于工商业的成长和发展,作为实业经营者的张謇感受颇深,为此他提出了许多金融领域的改革方案与设想,值得我们重视和探究。

近代中国处于社会经济的转型时期,传统经济与市场经济并存是社会经济的现实,这对新兴工商业的发展产生颇多不利。在金融市场方面,由于现代化进展缓慢,占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依然是钱庄,其市场份额大、服务覆盖面广。但钱庄在现代经济运作中存在明显不足,突出表现为资本数额严重不足,且信用膨胀过度。以南通为例,当地著名的豫丰钱庄和永昌林钱庄,其原始资本分别只有600两和800千文,实力最为雄厚的东源钱庄也不过5万两,远不能满足近代产业的需求。

张謇敏锐地察觉到钱庄潜伏的危机,力主建立新型的银行机构。早在1901年所作的《变法平议》中,张謇就有“立银行用钞币”的主张,提出各省都应设立一个官立银行,各府州县则相应设官立银行的分支机构。张謇分析,在现代经济条件下,银行比传统钱庄业具有明显的优势:首先,银行的稳定与可靠程度远胜钱庄。钱庄的操作“率皆信用借兑”,“一遇恐慌,倒闭四出,钱业首当其冲”,而银行的运作是“以货作抵,凭人作保”,有抵押作保,显然大大降低了风险,因此入股银行的稳定可靠程度是钱庄所不及的。其次,企业在遭遇不利的情况下,银行会发挥钱庄所没有的特殊作用,帮助企业度过难关。“遇有凶荒,得向银行借债,以股票作抵。银行或自借、或代募集。如是则入股银行,无异藏之外府,不独缓急可恃,抑可得多数之助。”再次,银行采用现代经营管理制度,其严格与规范优于钱庄。“一公司成立,有董事、有查账人,皆代表股东以监察行政者。——今日地方公款存典、存庄,有多数监察之人乎?”可见,现代银行在其业务功能及安全稳定与规范操作方面均胜于钱庄,因而“银行者,农工商实业生计之母,而国民进化之阶梯也”。在张謇看来,银行不仅是筹集资金最现代、最有效的金融机构,同时也是培养民众现代意识的重要渠道,理应得到高度重视与推广。

与金融机构同样重要的是中国的货币市场。中国自明代中叶起,形成银钱并用的货币制度,大数用银,小数用钱(铜钱)。银是秤量货币,以“两”为单位,由于成色、衡量标准各地不统一,造成换算麻烦、比价不一的复杂状况。铜钱的铸造大体有一定的标准,但只能用于小宗交易。从明代隆庆年间始,西方银元流入中国,清代流入更多,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流通货币。鸦片战争后墨西哥银元(鹰洋)是在中国流通的主要外国银元。此外,中外金融机构还发行种类繁多的纸币。整体看,清末的货币流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混乱复杂,极不利于市场经济和工商业的正常发展。有鉴于此,改变中国的货币流通制度成为中国有识之士的共识,张謇极为关心并潜心探讨货币问题,是力主货币改革的代表性人物之一。

可以看出,近代中国的金融市场很不健全,导致现代企业的融资渠道与融资方式非常单一,极大地制约着工商业的持续发展。张謇深有感触地说:“近十年来商场之困顿,不可言喻。盖以国家金融基础不立,而民间钱庄票号等金融事业,索索无生气,重以倒闭频仍,信用坠地。于是一国现金,非游荡而无所于归,即窖藏而不敢或出。总之,金融家无吸收存款之机关,无以供市场之流转,遂至利率腾贵,企业者望而束手。”现有的一些金融机构普遍缺乏与产业的联系,无法提供产业急需的资金支持:“而环顾国内,金融机关,既未偏设,农工贷借,尤苦无从,遂使地利未获尽辟,富源不克大兴,国计民生,胥受其困,亟宜特设银行,藉以劝导实业。”因此,逐步健全和完善中国的金融体系,促使金融与现代产业的密切联系,乃是工商业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之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融通资金最有力的手段和渠道是银行,因而银行也成为金融活动的中心。张謇对银行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有高度认知,并对构建以银行为中心的金融体系有颇多看法和认识,归纳如下:

第一,确立符合中国实际的银行股份制度。张謇研究比较了历史最为悠久和最具代表性的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发展史,认为英、法、德三国的银行制度值得效仿,主要是政府和商家在银行中的地位和关系比较适当:“然各国银行,非不受治于政府者也;受制重,司帑藏、掌计委、政府视之固财政要部也。顾治理权操于政府之手,而其所有权则属于私人。盖其母本由政府所斥者半,由民间所斥者亦半,政府亦大股东之地位耳。故就表而观之,俨然一公家银行,自内质观之,纯然一私家银行也。”联系中国急需商办实业的现状,张謇强调中国创办民立银行最应注意的便是取得商民的信任,在银行制度上应以英、法、德为榜样,即政府处于股东地位,但银行的性质却“纯然一私家银行”,也就是说,不论是新创设民立银行,还是旧有的官银钱号,只要遵守政府和民间一律同时入股的新制度,就可获得颁银钞、储公款、有债权三项权利。其实,张謇强调的中心在于发挥银行的自主经营,抵制政府对银行的不当干预。

第二,构建层级式有效合理的金融体系。多年的企业实践,使张謇深感中国金融市场的混乱和无序,任职农商总长期间,张謇有机会对关注多年并有实际体会的金融体系进行设计和规划。他提出的方针是: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具有国家银行性质,需要加强巩固,以确立国家金融的基础,“窃以为为今之计,惟有确定中央银行,以为金融基础”;由清末官银钱局演变而来的各地方银行,是地区金融的中心,对国家银行有重要的辅助作用,“又立地方银行以为之辅”;而各种民立银行和钱庄、票号等旧式金融机构,应保持其已有的信用,并帮助其发展。这样可以形成一个多层次、有不同分工和各自定位的银行系统,只要理顺了各金融机构的关系,一套有效的金融体系便可建立。

第三,形成法制化和规范化的金融管理。张謇认为,银行、保险等金融业一定要有法律的引导和规范,“此等机关,非借法律不能发生,非有法律之保障,即发生亦不能巩固”。张謇在出任北洋政府农工总长期间,全力推动政府制订和颁布了《劝业银行条例》、《交通银行则例》、《农工银行条例》等有关银行的条例,目的是加强银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明确各种银行的职能地位。《证券交易所法》为主的一组证券交易法规,确立了证券交易所的宗旨、组织机构、交易内容和方式、监督与惩罚等重要原则。而《典当业条例》则是对金融体系中典当业规范操作的具体说明。这一系列相对完整、系统的金融法规和制度条例对近代金融市场的发展,起了重要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它使企业的合法权益有了法律保障,也有利于金融业务的开展与拓宽。

第四,设立专门扶持农工商企业的银行及各种类型的专业银行。张謇对银行与农工商企业之间的关系深感不满。他认为当时所有金融机构与产业资本的联系都非常薄弱,对工商业的发展没有提供应有的资金支持,因此,设立专门扶持农工商企业的银行势在必行。张謇参照外国经验和中国习惯,经再三讨论,特别颁布了《劝业银行条例》,明确规定该银行“以放款于农、林、牧、垦、水利、矿业、工厂等事业为目的”。这是一个国家直属的以股份公司为经营形式的发放农商贷款的专业银行,它把银行对农工商业的支持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其设想在近代银行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价值。此外,张謇对扶持各行业的专业银行也颇为重视。1914年他在涉及黑龙江、吉林两省荒地开垦时指出:“即如吉、黑荒地,非大农不足以收宏效,然行大农法,必有一金融机关,为之后援,乃可措手。”淮河流域土地“然非设农业银行,势又不能辅助垦务之发达,开浚沿淮之利源。”除农业银行外,盐业、治淮、实业等各种专业银行都可设立,但在职能、业务、经营等方面必须明确分工,突出行业特色。如盐业银行“性质独立,不与中央银行相混,其营业范围以关于盐业上之设备改良、汇兑、抵押、存放、收付为限,不得营普通商业银行之事业,对于国家亦不担任盐业以外义务。”面向农工商业的银行以及各专业银行,可以让中国的工商界直接获得的有力的资金援助。

总之,确立现代银行制度、构建合理的金融体系、规范金融管理、设立专业的投资银行,可使金融市场更加活跃与规范,其目的是促使以银行为中心的金融系统充分发挥对国民经济的支持、促进与调控作用,对社会经济作出真正有益的贡献。

货币制度与银行信用密切相关,是金融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近代中国的货币制度太过混乱,对国民经济乃至民众生活均有不利影响,因而引起许多关注与讨论,改革之声连绵不断,张謇也对货币改革提出了若干建议。

第一,《变法平议》中张謇对中国货币制度改革的建议。张謇在《变法平议》中,对中国货币制度提出四方面的改革建议:第一,自铸金元。鉴于金镑和银元比价不同,中国应自铸金元,以杜绝外人的随意操纵,所谓“金钱行而镑价均”,这样可以解决以英镑计算外债形成的镑亏问题。第二,统一银元。中国应当铸造统一的银元(龙元),其好处是既可分洋元之利,又可便利流通,“银元行而市价平”。对甲午以来人们开始的两元之争(银元以两还是元为单位),张謇显然是站在废两改元一边。第三,推广铜元。中国的铜是铸造制钱的,但若干年来,“中国毁钱制器之风,日盛一日,推原其故,由于钱贵”。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政府当铸铜元,“铜元行而私毁清”。第四,发行纸币。张謇认识到现代的纸币与传统的券钞并不相同,它与新兴的银行信用密切结合:“富商巨室,其居者藏所有之金银于行,握其一纸而无复诲盗之患;其行者可只身挟巨资,行数万里而遥。日本维新之初,尝行札币,以济金、银、铜货之穷。”中国设立银行,发行统一货币,有利于工商业的发展,也顺应了货币经济日益趋向信用币的总趋势。

第二,主张建立银本位制的货币体系。20世纪以来,对于西方货币制度的了解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引发了建立中国货币本位制的讨论。张謇在讨论中明确提出划一银元,推广纸币是中国币制的改革方向:“凡银元一仿西法,由五分而一角而一元。——中国之银钱有定形、有定价,商贾便而私铸息矣。”对于纸币,国家应给予不懈的保护和推广:“且银元钞票,国家以为信物而已。自朝而野,自君而民,皆倚为用,故贵贱之柄常在国家。”这实际上是确认以银为本位制的货币体系,有别于当时有人主张的金本位制、虚金本位制(金汇兑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民国建立后,币制改革依然是讨论的热门话题,大家较为一致的看法是金本位制在中国没有实行的条件,虚金本位制的实行也有诸多困难,银元本位制比较适合中国国情,张謇自然也是力促实现银本位制的重要代表人物。

第三,颁布《国币条例》及其实行细则,将币制长期讨论的结果予以法律化肯定。张謇担任农商总长期间,会同财政总长熊希龄、币制局总裁梁启超于1914年颁布《国币条例》及其施行细则,从法律上确立了中国货币的银本位制。《国币条例》对中国货币的价格单位、币种、重量成色等作了规定,宣布正式发行“袁大头”银元,并确立了十进制的主辅币关系;同时还规定民国政府不仅有货币铸发权,而且市面流通的旧有货币将被收回改铸不再使用,以保证统一货币在金融市场上的坚固地位,消除各种货币并存的混乱局面。应该说,《国币条例》的颁发,加强了中国货币制度的自主性,对统一币制、规范市场起了一定作用,这些均推进了中国货币金融市场走向现代的步伐。

整体言,张謇对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有相当明确的认知,他强调发挥银行的积极作用以及货币制度的改革均切中时弊。当然,受近代国情的制约,张謇对现代金融的构想主要停留在金融体系的构建方面,其颁布的若干法律条文也未完全付诸实际。但张謇试图建立中国良好有序的市场环境,以金融现代化促进产业经济发展的思考和探索具有重要意义,即使今天也不乏参考与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