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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委原书记厉有为:我们现在正站在三岔路口 路在何方?

来源:新京报社官方帐号 发布时间: 2020-10-19 16:33:24 编辑:夕歌

导读:行至此时,摆在我们面前的有三条路:第一条路是改革上层建筑,来适应现实的已经变化了的经济基础;第二条路是改变现在的经济基础,往回走,来适应上层建筑;第三条路是谁都不改变,维持现状,实行双轨制运行。我们现在正站在三岔路口。

文/深圳市委原书记厉有为

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首批授权事项清单共有六大类40条,其中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13条,包括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落地,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推出深市股票股指期货,不断丰富股票股指期货产品体系;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试点,完善创新企业境内发行上市制度,推动具有创新引领示范作用的企业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并在深交所上市,强化创新企业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此外,营商环境方面8条,科技创新体制方面6条,对外开放方面7条,公共服务体制方面3条,生态和城市空间治理方面3条。

厉有为是深圳改革的拓荒者,其改革之路曾遭遇重重阻力和压力。在退休时,他写了一首名为《血路》的诗,记述他以拓荒者姿态投身改革开放的种种心境:风口浪尖弄潮头,改革必伴热血流;血路杀得伤遍体,夕阳染红孺子牛。

1990年12月,时任湖北省副省长的厉有为调任深圳特区工作,担任深圳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兼深圳市委党校校长。当时深圳已成立特区10年,正处在巨大的争议中。刚到深圳的厉有为面临巨大的压力,好在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提出“改革开放路线要100年不动摇”,深圳的改革开放得以继续推进。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时任市委书记的厉有为开始探索完善深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任期间,厉有为领导和直接推动了深圳市产权制度改革,还率先在全国进行政府审批制度改革,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要求的新型政府进行大胆的探索;并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五大体系和形成市场经济的四大机制(后来完善为市场经济十大体系和五大机制)。

如今,深圳已成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支撑的创新型城市,诞生了华为等一大批世界级高科技公司,而这得益于厉有为在任时力推的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站在深圳特区成立四十年的节点,如何思考深圳未来的发展?新京报邀请这位改革老人为深圳新起点建言献策。

以下是厉有为自述:

2020年,正值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回望深圳的华丽蜕变,在改革仍在不断深化之际,我想提出一个思考——路在何方?

改革开放初期,根据以往的实践,有人提出取消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有人则认为,这是砍旗,万万使不得。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给出了方向。确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总方针。于是又有人主张搞几个经济特区,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试验,但也有人坚决反对,说特区是租界,搞不得!

但当时胡耀邦同志坚定地回答,主权在我不是租界,经济特区可以搞,特事特办。才有了深圳的今天。有人提出社会主义可以搞市场经济,有利于生产力的大发展。但更有人坚决反对,说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市场经济姓资,计划经济姓社,搞市场经济是走资本主义道路,搞不得!

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说,资本主义有计划,社会主义有市场,这是发展经济的手段。社会主义可以搞市场经济。于是中国继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路线,生产力飞速发展,到2017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2万亿美元,仅次于美国,是世界第三位日本的三倍多。

在全国改革开放40余年之后的今天,生产力进一步得到解放,一批企业家脱颖而出,民营经济得到大力发展,已经占到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占对外贸易的45%,占税收的50%,占GDP的60%,占科技创新的70%,占职工就业的80%,占企业数量的90%以上。

这些数字说明了什么?说明社会主义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经济基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由计划经济时代的几乎百分之百的国有,发展到这么大比例的民有,经济基础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中国的新探索、新实践、新境界。

行至此时,摆在我们面前的有三条路:第一条路是改革上层建筑,来适应现实的已经变化了的经济基础;第二条路是改变现在的经济基础,往回走,来适应上层建筑;第三条路是谁都不改变,维持现状,实行双轨制运行。我们现在正站在三岔路口。

路在何方?

搞混合所有制改革,有两条路径:一条路是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以市场为主配置资源,民营与国有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取长补短,自愿组合,共同发展。另一条路径是以政府为主导,以行政手段为主配置资源,给国有企业下指标,兼并重组优秀的民营企业。我们正站在十字路口。

民营企业发展到今天,是在批判“私有化”的呐喊声中成长起来的,可见它的生命力有多强大,因为它符合社会发展规律,更符合常识。实践已经证明: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旧时的苏联传给我们的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私有制是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这种观念根深蒂固。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告诉我们不是这样。社会主义有私有制,资本主义有公有制(如沙特的阿美石油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公司,上市前就是百分之百沙特国有。沙特是社会主义国家吗?)对私有经济(民营经济)该不该与公有经济在法律、政策、制度等等方面都一视同仁?还是在法律政策上对民营经济低人一等,在资源配置上厚公薄民呢?目前这种情况在地方政府官员中是较为普遍存在的。我们又站在十字路口。

当前形势看,外部圧力大增。但我认为任何外部压力都不会圧垮我们!关键是把自己的事情办好。有人说,美国压中国什么筹码都加上了,还有一个筹码:就是等着中国在外部压力下犯错误,自己垮台。在这个关键时刻,最重要的是稳定民心,其中关键的又是稳定企业家的心,使他们觉得他们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都得到政府法律的确实保障,便踏踏实实地在国内拼搏、投资、发展。因而,就可以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等等。

路在何方?路在脚下,路在像改革开放初期那样,要下决心进行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突破,从理论认知、法律制度、实际工作上的突破!我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一定会大有作为!一定会有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