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创业圈 > 商学 > 论道 > 正文

王志强教授:法学人对法律的独立思考、理解与学习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20-10-21 10:01:24 编辑:夕歌

导读:在我们身处的这个时代,如何理解和学习法律?这始终将是一个开放的问题,留待大家慎思明辨,给出各自的答案。作为复旦法律人,明法、明理、明道,希望我们以此为起点共相勉励。

思有所得,学有所获

吾日三省吾身,今日思考是否有所得到?学习是否有所收获?今天小编特意整理了两篇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志强教授的开学致辞,祝你在法学的世界里纵横捭阖。
来源 | 雅理读书、复旦大学法学院网

什么是独立的思考?

今天我想讲的主题词,叫“独立思考”。

同学们,你们来到复旦以后,主业当然是学习。不过,关于为什么学习,西洋人曾经提出过一个问题:“The more you study, the more you know; The more you know, the more you forget. The more you forget, the less you know. So, why study?”译为朴素的汉语,就是学得越多,忘得越多。在开学那天,我走访同学寝室时送给大家的书,我自己基本上都看过,但诚实地说,除了后来研究中需要不断反复阅读的几本,其他书的内容都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学会就是用来忘记的吗?那为什么还要学习?这是因为,学习的目的不是为记住信息,而是为了养成独立思考的能力。

独立思考,将是你们面对职业和未来其他各种挑战的重要核心能力。在我们的应试教育体制中,最大的问题之一,可能就在于过度追求唯一正确答案。出于公平选拔和成本合理的考虑,在座的诸位本科生和硕士生,你们参加的高考和研究生入学考试,绝大多数考题都是客观题,都具有唯一正确的答案。然而,真实世界中的法学和法律问题是否都是这样呢?因为受到各种地域性特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法作为地方性知识显然具有相当的区域性差别,不存在普适的设计和答案。在法律前提固定的法解释学意义上,尽管存在欧洲法教义学与美国法律现实主义的不同看法,但韦伯所预想的基于形式理性的法律自动售货机距离我们依然很遥远。快速发展的人工智能应有于司法,无论在中国或是欧美,其定位仍然是发挥辅助性功能。基于人类理性的有限性,法律永远会存在缺位、漏洞和矛盾;在急剧变化的时代,更需要在法律解释和适用中有更多综合考量和政策权衡,因此人的主体性不可或缺,唯一正确答案也就不可能实现。作为法科学生,未来那些有唯一正确答案的阶段性任务,大概率将很快被机器接手;留给你们的,主要将是那些需要独立思考和艰难取舍的问题。你们需要尽快适应这样的时代,培养这样的能力。推而广之,不仅法学和法律问题如此,你们未来的人生,同样也将面临越来越多没有唯一正确答案的诘问。面对这样的挑战,你们准备好了吗?

那么,如何能够独立思考?它需要充分了解和深刻批判,特别是同情理解的能力和自我批判的勇气。在学校的开学典礼上,丁肇中先生强调,科学不是少数服从多数,而是少数有独立思考的人引领多数,这种不盲从外部权威和大众通说的独立精神,我这里不再重复。对于独立思考,同样重要的还有另外一个侧面,就是重视他人、反思自我。思而不学则殆,思考需要学习的过程、需要了解世界和理解他人。在座同学们能顺利来到复旦,我相信都智商超群、情商出众,但是也不要因此就看低了天下英雄才俊。陈寅恪先生在谈到思想史研究时曾指出:“所谓真了解者,必神游冥想,与立说之古人,处于同一境界,而对于其持论所以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诣,表一种之同情,始能批评其学说之是非得失,……。”这是强调对古人的观点应抱有同情心态,设身处地多加体悟,而不是简单地以己度人、妄加解读和评判。其实,对于我们理解当下的世界、理解身边的众人也同样如此。与此相关,独立思考不是沾沾自喜于与众不同,还在于不断挑战昨日之我,有时候必须承认自己的幼稚,回归看似简单的朴素认知。梁任公强调“不惜以今日之我难昔日之我”;《大学》里说,“苟日新,又日新,日日新。”不断批判地创造日新的自我,是独立思考的重要步骤。阻碍你走向真正独立思考境界的,到底是迷信权威、盲从大众,还是缺乏对外在和他人的深切理解、简单执迷于自己的偏好,可能每个人情况各异。慎思明辨、看清自己的问题,并起而立行,你们准备好了吗?

要养成独立思考的能力,还需要远大情怀,特别是兼济天下的视野。唯有一览众山的高瞻,才能收获思想的远瞩。而家国情怀和天下意识,正是复旦法学院给你们的馈赠。1905年,复旦的法科教育与这所大学相伴而生,见证了中国近代以来法学和法律的发展历程。二十世纪初,王宠惠等人作为中国最早的法科留学生群体回到中国、在复旦任教;1929年,复旦大学法学院建立,至今整整九十个年头;抗战时期,复旦法学师生西迁北碚、共赴国难,以书生之躯谱写报国的热血华章;1945年,法学院梅汝璈教授作为中国检察官,从我们脚下当年的江湾机场飞赴东京参加世纪审判;经过1950年代院系调整、1980年代重新恢复法科招生,复旦法学院继承百年来的国际化传统和专业化优势,在世界排行榜上位列百强。今天,你们加入这样一所法学院,共享这份荣光,也理应拥有它所赋予的理想和情怀。从中美贸易关系到世界格局,从亚马逊的大火到气候变暖,从基因编辑技术到人类未来…… 关乎世界和人类福祉的种种问题,都期待着你们的积极思考。能够有别于泯然众人、做出真正深刻的思考,一定是在更高的起点、更大的视野、更新的问题意识下进行探究。复旦给了你们勇敢追求兴趣和理想的平台,在这样的层楼之上极目千里,深思有得,你们准备好了吗?

我们如何理解和学习法律?


法律是什么?我们又如何学习法律?古往今来,对这个问题并没有唯一正确的标准答案。法律是不是就是条文和判例?记忆力好、背书多、能言善辩,就是法律学得好吗?在我看来,明法、明理和明道,是今天我们理解和研习法律的要义。

明法,是要首先从内部视角对法律规则有基本的了解,从其形式到其原则。中国古人将法比喻为规矩、绳墨、权衡,西方的法律形式主义曾经盛极一时,都强调法律严格的规范性及其文义解释的重要性。当然,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时代,信息往往轻易可得,对规则的文字记忆可能不再是学习法律的核心。因此,现在研习法律需要更多着重于法律原则,理解在规则的背后,利益如何平衡、价值如何考量。例如,在疫情爆发期间,“战疫”被理解为“战役”,而西方法谚说“枪炮作响法无声”,在这种类似战时的紧急状态下,真就是权力任性、法律退场了吗?显然并非如此。紧急状态如何处置,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等条款如何适用,法律在事中和事后的声影无所不在。种种难题,都会不断拷问我们对法律规则和原则的把握能力。法律内部的原理有无穷的学问,等待诸位去学习、探究和追问,这也正是法教义学的精义和魅力所在。不过,当我们仅从内在视角探究法律时,是否有时会感到法的孤独无力、以及因法而自缚的局限?我们是否可以更开放地看待和理解法律?

明理,强调研习法律要关注规则与社会的互动,从外部视角加深对法律及其事理的理解。仍以防疫制度和举措为例。大家一定注意到,在面对类似的风险和危机时,各国的制度体系提出了千差万别、甚至迥然不同的应对方案:中国的武汉封城等政府主导模式,德国和日本更多依靠社会成员自律自控的管理举措,特朗普竞选集会上受访者宣称“瘟疫的谎言”、乃至“If I die, I die”的豪言——用通俗的汉语说,“有病毒都是骗人的鬼话,如果我这样死了,就死了算了!”这些鲜活的图景构成一组组醒目的对比。如何理解这些制度及其差别?法律的内部视角显然无法提供满意的答案。我们需要面向法律和社会的实践,开放学科视野,系统性地理解中国和世界的法律文化,特别是我们身处其中、不断发展的中国政法传统和体制。复旦法学院近年来设置的22门实务课程,以及不断推动的交叉学科建设——从传统文科融合,到与理工医科互动,都努力为同学们提供理解法律的外部视角、方法和途径,力图使大家能更多地通过法律理解社会,也通过多维视角,更深刻地理解法律之理。当然,即使有内部和外部视角的指引,人类仍然不能免于以法律之名的作恶。在主权者命令的托词、或者算法黑箱的掩盖之下,恶法可以大行其道。身为法律人,又能何去何从?

明道,关注研习法律的终极价值目标。法律及其学习承载着道义,服务于理想。小而言之为修身:法科知识和理念本身具有强大的道义指引性。中国人注重情理法兼顾、德法兼修,罗马人认为法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都具有深刻的价值关怀。在研习法律的过程中,挑战新领域、学习新知识,突破认知边界,尝试崭新经历,所获得的德性体验都能带来自我成长的成就感。大而言之为治平:在世界百年变局之下,我们有家国担当的热血情怀,也有人类命运的天下关切。通过法治实现身边、国内乃至世界的公平正义,是终极而又具体的追求。自信膨胀到唯我独尊,自利极致到霸凌无道,无论怎样以规则和法治的名义,都无法经受道义和历史的考验。为学为人,习法明道,坚守团结、服务、牺牲的复旦精神,将是复旦法律人的德性本分。

在我们身处的这个时代,如何理解和学习法律?这始终将是一个开放的问题,留待大家慎思明辨,给出各自的答案。作为复旦法律人,明法、明理、明道,希望我们以此为起点共相勉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