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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女记者被殴打致死后:凶手“神操作”不仅免死还零赔偿,天津高院午夜发声将审查案件

来源:纵相新闻 发布时间: 2021-04-07 11:43:14 编辑:夕歌

导读:天津高院官方微博@津法之声今日(4月4日)凌晨发表回应称,高院注意到有关舆论对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崔某故意伤害一案的关注,并将履行审判监督指导职责,对案件进行审查,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

记者 马旭

“天津女记者小陈被男同事崔某殴打致死”一事引发社会舆论关注。

据媒体披露的案件细节,崔某在小陈被其殴打致昏迷后仍击打她的后脑,随后告诉警方,“小陈因喝酒不省人事”,五个月后,小陈因抢救无效去世。法院最终判定崔某获刑15年,并赔偿小陈父母64万元经济损失。但崔某与妻子在案件侦查期间火速离婚,并将财产全部转移给妻子,其因此表示“无力偿还”。

对此,天津高院官方微博@津法之声今日(4月4日)凌晨发表回应称,高院注意到有关舆论对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崔某故意伤害一案的关注,并将履行审判监督指导职责,对案件进行审查,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

该案的事件经过为何?据媒体报道,2019年3月19日晚10点左右,小陈与其单位同事崔某(男),在小区内车中停留期间发生争执,崔某多次击打小陈头部,发现小陈昏迷后,崔某再次击打小陈后脑。

约十分钟后,崔某拨打110及120急救电话,告知民警及急救人员“小陈因喝酒不省人事”。被送往医院抢救后,小陈一直陷入深度昏迷状态。2019年8月11日,小陈因抢救无效离世,年仅32岁。

(小陈,图源网络)

该案于2020年8月18日在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开庭,法院认定崔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赔偿小陈父母经济损失64万余元。小陈父母及崔某均不服判决,分别提出上诉。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12月2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小陈父亲曾表示,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他无法接受,并开始替女儿申诉。今年3月29日,他刚刚收到天津市一中院驳回申诉的通知。对此,小陈父亲开始准备材料,表示将向天津市高院申诉,“我不会放弃,我一定要为女儿讨一个公道。”

(崔某此前的工作照,图源网络)

值得注意的是,小陈父亲曾向媒体透露,除了量刑过轻,该案中还存在两个蹊跷之处。

1、前不久,他被法院告知,本案判决中关于女儿的医疗费和丧葬费,崔某“无偿还能力,其名下无房产和任何财产”。只因案发一周后(2019年3月28日),本该在看守所里的崔某迅速办理离婚手续,并将名下所有财产划分给了前妻。

2、小陈去世一个多月后的2019年9月23日,崔某才被依法逮捕。并且小陈父亲从警方处获悉,案件发生后,崔某被拘留一周,但随后其因“严重心脏病”被执行“监视居住”。

据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书显示,崔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9年3月20日被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26日被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监视居住,同年6月19日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同年9月23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天津市红桥区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