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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希淼:不良征信“修复”或“洗白”都是非法行为

来源:新浪财经 发布时间: 2022-10-28 11:58:24 编辑:夕歌

导读: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所有征信“修复”、征信“洗白”行为都是非法的,都是不靠谱的,只是为了骗取受害人的钱财。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所有征信“修复”、征信“洗白”行为都是非法的,都是不靠谱的,只是为了骗取受害人的钱财。

董希淼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

董希淼指出,近年来,有诈骗分子利用受害者急于改变不良征信记录这一心理,以帮助消除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不良记录为名,直接从受害者银行账户里骗取资金。

“征信骗局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混淆了所谓的征信‘修复’与征信异议之间的关系。”董希淼表示,个人可以向金融机构提出征信异议,但根据《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信业务是持牌业务,只有经过央行批准才能开展个人征信及相关业务,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团伙不得从事该业务。

董希淼进一步解释称,《征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个人拥有五个方面的权利。

第一是知情权。个人有权利知道哪些信息被采集,怎么被采集,被谁采集,被采集的信息将被用到何处。同时,个人一年享有两次免费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权利。

第二是同意权。个人有权利同意或不同意个人信用信息被采集、被使用。

第三是异议权。如果发现个人信用报告中出现错误,或者对某一些项目存有疑问,个人有权利向金融机构提出,要求金融机构上报相应的征信机构予以修正。

第四是信用重塑权。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也就是说,如果你的欠款逾期未还,被个人信用报告记录了,在你还清欠款后,个人信用将在五年之后得到重塑,这是你的权利。”董希淼称。

第五是司法救济权。如果个人发现征信机构信息使用者侵犯了自身合法的权益,有权利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相关机构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目前,央行征信中心面向社会公众和金融机构提供二代格式信用报告查询服务。

董希淼表示,二代格式信用报告中,用户的基本信息和借贷信息都更加全面和更加完整,采集了个人的学历信息、户籍地址、手机号码、配偶信息等信息。

二代格式信用报告反映了共同借款等信息,董希淼解释称,“有些人想通过离婚规避债务,或者通过离婚享受首套房优惠等,这些都会被记录在二代格式信用报告中。”

董希淼还指出,有些人自认为通过销卡销户就能够从信用报告里抹去逾期还款的记录,“这在二代格式征信报告里也不可能做得到。”

“总之,珍惜你的信用,珍惜你的经济身份证。”董希淼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