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i~上市 > 上市 > 正文

瑞科汉斯拟终止北交所上市,已收北交所第三轮问询

来源:资本邦 发布时间: 2022-06-24 16:26:30 编辑:夕歌

导读:新三板企业瑞科汉斯(839768 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

6月24日,资本邦了解到,新三板企业瑞科汉斯(839768.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

公告显示,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具体方案等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请材料,于2021年11月10日获受理。2021年10月30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的公告,该规则施行后,原精选层在审项目平移至北京证券交易所。

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体方案等事项。

基于对资本市场路径重新研判规划和未来战略发展考虑,公司决定调整IPO上市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各交易所及上市板块估值水平及流动性,适时择机选择启动新的资本市场上市计划。经公司认真研究和审慎决定,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

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据了解,瑞科汉斯北交所IPO申请于2021年11月10日获受理,经过三轮问询后,2022年3月31日,公司因财务报告到期补充审计事项中止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