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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帮录:深圳黑老大陈毅锋

来源:V叔话事 发布时间: 2023-01-28 11:15:46 编辑:夕歌

导读:在一串串辉煌称号的光环下,陈毅锋横行特区,成为非法敛财1 6亿元首个跻身政界的黑帮老大,中国内地人数最多、手段最恶劣的黑恶势力组织。

陈毅锋,广东罗定市华石镇大未村人,全国十大扶贫状元、全国助残先进个人、中国扶贫基金会理事会理事、广东省政协委员、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冠丰华公司董事长,在一串串辉煌称号的光环下,陈毅锋横行特区,成为非法敛财1.6亿元首个跻身政界的黑帮老大,中国内地人数最多、手段最恶劣的黑恶势力组织。

1959年,陈毅锋出生在罗定市一个普通工人家庭。1984年,眼见同乡纷纷来深圳淘金,25岁的陈毅锋从薪水微薄的火柴厂辞职,跟姐夫梁耀榕一起来到深圳。梁耀榕于当年注册成立了深圳市广苍实业有限公司(冠丰华公司的前身),出任总经理。而陈毅锋则在罗湖区人民桥一带当过保安,摆过地摊,也干过水电工和烧焊工。

据知情人透露,梁耀榕虽是广苍实业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但公司的实际掌控人却是陈毅锋,“因为陈毅锋远比他姐夫梁耀榕有头脑,而梁也服他,一切都听他指挥”。

那时陈毅锋的舅舅冼某在东门一带的南塘工商所任所长,当年摆摊设点那些事不归城管,而是工商所说了算。陈毅锋在舅舅的帮助下,以广苍实业公司名义先后承包和收购了当地几家倒闭的饭馆和店铺,于1986年在这一带开发了全国第一条食街——“南塘汇食街”。

“南塘汇食街”让陈毅锋掘到了来深的第一桶金,据说有三四十万。但真正让陈毅锋达成财富神话的,则是他对别人视为“烫手山芋”的原始股的收购。据透露,光陈毅锋当时买到手的“深发展”原始股就超过2万股。当深圳进入上世纪90年代,深交所成立开业,各类股票开始上市交易时,陈毅锋一夜间成了千万富翁。当然,这只是陈毅锋财富神话的一个版本。

至此,陈毅锋完成了他的原始资本积累。当他雄心勃勃准备进行资本扩张时,发现原来的广苍实业公司已无法适应形势需要。1993年,广苍实业摇身一变,成了冠丰华公司。

关于陈毅锋的“第一桶金”,一位在东门经商多年的服装店老板,向记者讲述了完全不同的另一种版本:从经营南塘食街开始至1989年,陈毅锋趁东门老街改造、拆迁之机,抢占了东门老街所有的临时铺位出租,每月的租金收入就达2000多万元,一年的收入有两亿多,一直收到1997年。

1993年冠丰华公司成立后,招募黑保安200多人,最多时达到400人。警方记录显示,1995年4月,深圳罗湖东和公司民工被冠丰华公司的十几名保安打伤。1995年12月,冠丰华公司与另一家公司因争抢通往深南东路的人行道发生争执。冠丰华公司叫来20多人,手拿铁棒、水管等,打伤另外一公司多名职工。

冠丰华公司的保安不但敢打老百姓,连公务员和警察也照打不误。1995年12月,罗湖规划与国土资源分局一行4人在对冠丰华公司的400平方米违章建筑进行清理时,被冠丰华人员扣留。事后,冠丰华没有受到处理。此后几年,公安、城管在“冠丰华地头”的一些执法,都曾遭暴力阻碍,直至2004年1月,一名民警到东门大世界购物,在东门大世界商场门前遭到大世界保安的殴打,深圳市公安局于3月11日成立专案组进行彻查。4月9日上午10时,广州市白云山麓某部队宾馆,陈毅锋被捕。

1996年12月,陈毅锋成立了罗定毅锋扶贫开发公司,此后在罗定华石、围底、扶合三镇先后建立了5个扶贫基地,总面积达3.5万亩。其中,尖岗龙眼荔枝基地开始面积只有3000亩,到2002年该基地已经发展到2万亩。华石镇有8000多亩,该镇负责人说2000亩是带动发展起来的散户,其余6000多亩都是陈毅锋扶持的,被扶持的农户达1000多户。

此外,陈毅锋还耗资30万元为大未村修建了一座相当美观的牌坊,投资80万元修建一条1公里多长的水泥路,并给村委会盖了一栋两层的办公楼。据大未村一干部说,该村共800多户人家,3600多人,原先人均收入很低,因为陈毅锋的影响,现在家家的屋子前后都种植了荔枝、龙眼等果树。

据陈毅锋公司的账面数据,他在罗定的累计投资达10845604.73元。而2000年时某媒体报道,“经过四年的努力,到2000年12月,集团公司累计投入基地(指罗定的5个扶贫基地)建设资金3120万元”,“使3800家农户共16100人受惠,农民人均年收入增加约1800元”。

一位政协委员仍清楚记得与陈毅锋的第一次见面:“大约三年前的一次政协会议上,认识了陈毅锋。开会时,他几乎不说话,所以当时根本没引起我的注意。会议结束后,我们相互交换了名片。这张名片一下子吸引了我。”陈的名片共分三折,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头衔:“中国扶贫开发样板基地董事长”、“中国扶贫基金会理事”、“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理事”、“全国十大扶贫状元”、”广东省政协委员”、“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冠丰华公司董事长”等头衔,清点一下有38个之多。“所以一下子就让我觉得这人来头不小,就重新打量了他一下,个子很矮,一米六多些吧,皮肤很白,看上去很年轻,30多岁,笑起来谦和稳重。”

1984年,陈毅锋从广东罗定老家来深圳淘金。他拉过人力车,做过小工,安装过水管。也许正是这些经历使后来的陈仍然自觉不自觉地保持着穿着上的低调。

也是在这一年,冠丰华集团公司的前身深圳市广苍实业有限公司注册成立。目前,记者还无法弄清这个公司和那时只是打工者的陈毅锋到底怎样发生了联系,公开资料表明,陈毅锋很快掌控了这一公司。1993年,冠丰华公司成立。

陈毅锋突飞猛进的发展史,在深圳东门一位老商户的眼中,则是其暴力敛财的10年:“这么多年来,我们目睹了陈毅锋等人的劣迹,他们的所作所为完全是黑社会恶势力的行为,我们深受其害,苦不堪言。他们横行霸道已长达20年之久。”陈毅锋在这段时间里积累了巨额的非法资金。

据深圳一家媒体去年的报道,陈毅锋对家乡的扶贫开始于1995年8月,他把3万元钱无息贷款给了罗定市华石镇的陈新国。陈曾是当地出名的穷光蛋,一家八口,全靠他一人养活。陈新国靠陈毅锋提供的贷款摆脱了贫困。

到1996年,陈毅锋对家乡的扶贫开始规模化。据有关方面调查,这一年,他开始给家乡发放扶贫款、助学助残并修路。之后,陈先后获取了“全国十大扶贫状元”、“广东省政协委员”等头衔。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陈毅锋在罗定人的心目中被看作英雄。”罗定市一位政府官员说。

在完成基本积累之后,陈毅锋的“事业”沿着一白(慈善捐款)一黑(暴力侵夺他人财富)两条线并行不悖。

据了解,1993年冠丰华公司成立后,开始招募大批黑保安,数量逾百人。此时,陈毅锋的冠丰华还没有慈善名声与政治头衔,但打人劣迹已有在案记录。

随着扶贫规模化,陈毅锋的暴力抗法变本加厉。深圳警方记录:1996年12月10日,深圳市公安局民警小陈等5人在一小商品市场楼下执行公务时,遭冠丰华公司保安阻拦。随后,该公司七八名保安对小陈殴打。从当时对此事的处理来看,警方似乎无意深究。陈毅锋在袭警事件中毫发无损。

1997年5月,在第二次全国自强模范暨扶贫助残先进表彰大会上,陈毅锋被授予“全国助残先进个人”称号。

获奖后,陈毅锋又捐一次款。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的有关档案记录表明:1997年5月24日,在深圳大剧院音乐厅,由深圳市某副市长主持,全国助残先进个人、深圳市冠丰华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陈毅锋先生向该校捐赠50万元。

这个记录表明,陈毅锋通过捐款等善举博得诸多好名声后,已有较多机会接触政府高层官员。

同年9月26日,在第四届全国十大“扶贫状元”评选会上,陈毅锋成为深圳第一个全国“扶贫状元”。也是在这一年,陈毅锋的暴力抗法更加底气十足。

在1997年一次围攻城管人员后召开的总结表彰大会上,陈毅锋宣布“以后出现这种事,你们都要冲,如发现后退的减薪或辞退”。在表彰会上,两名保安员分获3万元、2000元。陈还亲手写下:“无事不惹事,有事不怕事”十个字,后来这句话被写进了冠丰华公司章程的“创业原则”中。

有这样的“经营理念”,冠丰华暴力抗法事件继续升级。

1997年11月14日,深圳市城管监察大队对摆卖早餐的违章行为进行清理时,几名自称是冠丰华公司的保安对执法人员动手,随后冠丰华公司几十人拿着斧头、钢管等凶器赶来,追打执法人员,同时用灭火器向执法队员面部喷射,并猛砸值勤车辆。此事件造成14名执法人员受伤,3辆执法车被砸坏,两件防弹衣被砍破。

陈毅锋在这起严重的暴力抗法中没有受到任何追究。

陈毅锋的慈善名声扬名海外。1999年6月16日-18日,陈受邀出席联合国社会经济开发署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召开的“亚洲社会政策改革经验及对非洲的重大意义的地区间研讨会”,陈在会上发表了《公司+农户扶贫开发模式的探讨与实践》的论文,在罗定的扶贫开发项目被联合国定为在中国的一个“公司+农户”的样板基地,在基地立着巨大的石碑,碑上刻写中英文。冠丰华“有事不怕事”的处事方式也愈演愈烈。

1998年7月,规划与国土部门准备拆除一违法建筑工程,据有关资料,陈毅锋当时聚集商户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抗法活动。第二天陈在公司大会上讲话,其发言稿上写道:“斗争何曾停止过!……昨天斗争的结果,就是更残酷、更尖锐、更激烈的斗争开始,要敌人对自己仁慈,只有傻子和疯子才这样想;我们渴望和平,但大家要知道,今天的和平是用我们的铁和血换来的!”

在这场暴力抗法中,“冠丰华”一名保安队长徐某被公开批评并降为普通队员,因为徐在日记中说他只想“无愧于天地良心,无愧于自己,做一个平凡的人”,“只想求得一份正常的薪水”。陈毅锋在讲话中称徐为“幻想家”:“徐先生此言,我等不亡,则天理难容!”陈还激励他的属下说:“我已几天少食少睡,非我惊也!怕也!而是冲锋号吹响了!……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地做好各项杀敌工作。”

此后几年,陈毅锋的冠丰华公司依然攻城略地,暴力泛滥。

2003年3月9日中午,“冠丰华”派出了一支200多人的队伍,迅速强占了一电子城。这些人全部留着“小平头”,统一服装,手持斧头、钢管、长刀,声势惊人。对这次“胜利”,“冠丰华”评述:“以威武文明之师来显示我们强大军事力量,是今天乃至以后我们处理各方关系的重要支柱和力量。”

警方公布其黑保安最高峰到达200多人,而民间有说法,鼎盛时期,冠丰华全副武装的黑保安400人以上。据一保安交代,他们上班时必须身带钢管,否则要扣工资。

另据了解,冠丰华甚至对打斗暴力场面进行录像,然后对行凶越狠者奖励越高。这几年打过人的“有功”保安大多数已被提拔到经理等领导位置上重用。目前该集团下属的公司部门经理、主要领导人几乎都是近年因打人在公安部门记录在案甚至受过处理的。

公安机关侦查表明,冠丰华还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凡因打人后进过派出所的,出来后由公司发给数目不等的红包;凡因打人被派出所留置的,发给金牌或金项链;因打人被派出所治安拘留的,由老总亲自慰问,并发给5000元奖金!

“冠丰华”位于罗定市工业大道二路。4月20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公司,楼下只有两个中年妇女坐在门前哄小孩。旁边挂着块写有“陈毅锋先生基金会”字样的牌子。

公司的门敞开着,里面显得十分凌乱。只有一位尹姓工作人员在办公室里收拾东西。公司的墙壁上到处挂着陈毅锋与很多政要的合影,以及获得各种荣誉时的合影留念,还有很多单位以及个人给陈毅锋送的锦旗。

尹某指着墙上的照片和锦旗说,“前不久,国家民政部还给他寄来‘全国爱心捐赠奖’,这些都是评来的,不是花钱买的。”

到今年初,陈毅锋走到了尽头,警方开始调查冠丰华。

据了解,调查开初,警方并不讳言:多年来冠丰华之所以如此猖狂,可能与群众反映强烈的“有背景”有关。

据深圳一媒体报道,在冠丰华一保安值班室内,挂着许多大幅照片,照片上全是陈毅锋和一些领导人的合影。一位王姓群众的回答道出了其中奥妙:“我因为停车的事,被他们的保安打,本来还想讨回公道,但一看见这些照片就吓坏了,人家多有料啊!”

另据深圳警方调查,如王先生一样,很多被打的人都曾看到这些照片,打人的保安会大喊:“看到了吗,我们老板是什么人?打死你们,你们上哪儿说去?”

打伤警察和执法人员成了冠丰华炫耀的资本,他们甚至把这些暴力照片保存下来,给招来的黑保安看,并说,这些人我们都敢打,你们还怕什么!

警方在侦查冠丰华“黑保安”案件中,很多遭冠丰华保安暴力抗法的国土、城管部门的当事人不敢配合警方的取证工作。某辖区民警坦言:“他们有背景,我们辖区民警都不敢进他们的地盘去。我们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据悉,深圳某区公安分局主要领导干部的爱人遭受冠丰华黑保安毒打,该领导欲讨说法,但“冠丰华”赔钱就了事。那些受冠丰华暴力伤害的普通市民更是只能忍气吞声。

权威公开资料称,陈毅锋的捐款是7000万元,而暴力敛财至少有10亿,13次组织暴力抗法,打伤群众300多人,其中被打伤打残的警察就在5人以上。

对于冠丰华的暴力史,一位司法界人士这样总结其过程与肌理:以暴力掘得第一桶金——1995年后拿这些黑金进行慈善活动捞取慈善名声——通过慈善名声获得各项社会头衔与声誉——通过社会头衔和进一步慈善活动接触各类政界人士使人误以为其很有背景——以这种“背景”来庇护其暴力真相并牟取更大的暴利。

第1罪牟利1.6亿入个人账户1993年起,陈毅锋等组织首脑分子,擅自搭建非法建筑作为商铺,共获得非法收入8000余万元;2000年7月,冠丰华组织40余名武装力量,头戴钢盔,手持铁管、消防斧、灭火器,强占了另一商城,获取非法收入5000余万元……11年来,冠丰华通过种种手段非法牟利共1.6亿元。第2罪手持菜刀砍掉民警肩花1996年12月10日,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处5位民警,在进入东门百货小商品市场时,被手持铁管的冠丰华成员群殴;2000年8月,罗湖区组织的执法人员被冠丰华成员围困殴打,一名执法民警制服上的肩花被菜刀砍掉。第3罪指使恶棍围殴大学生

1997年9月21日,深圳大学两名学生欲骑自行车进入东门小商品市场,与一名冠丰华成员发生口角,被20多名冠丰华成员持木棍、铁铲围殴,两名学生被打成轻伤。

如果狼对羊说他从来不吃羊,没有一只羊会相信;如果一只狼经常帮助那些弱小的小羊羔,这自然也是天方夜潭。但这样的事情却真实地发小在陈毅锋身上。

“黑老大”并不都是戴着墨镜披着风衣的,陈毅锋尤其如此:衣着很朴素,个子很矮,一米六出头,还有一脸谦和的笑容。案发前曾有媒体这样描述他:他平时生活很简朴,日常打扮是低档的牛仔服装,但在短短的几年内却拿出7000多万元扶贫济困。

编织“慈善家”的花环,陈毅锋首先从家乡的扶贫开始。

1995午8门,陈毅锋把3万元饯无息贷款给了罗定华石镇出名的穷光蛋陈新国,帮他建起了果园,摘起了养殖,摆脱了贫困。此后,陈毅锋对家乡的扶贫逐渐开始规模化,开始给家乡罗定华石镇大未村发放扶贫款、助学助残并修路。

1997年5月,在第二次“全国自强模范暨扶贫助残先进表彰大会”上,陈毅锋被授予“全国助残先进个人”称号。获奖后,陈毅锋向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捐赠50万元,并接受聘书担任该校顾问。通过捐款等善举博得诸多好名声之后,陈毅锋已经有较多机会接触政府高层官员。同年9月26日,在第四届全国十大“扶贫状元”评选会-亡,陈毅锋成为深圳第一个全国“扶贫状元”。也是在这一年,陈毅锋对“冠丰华”的暴力抗法更加底气十足。

此后,陈毅锋的慈善名声又开始扬名海外。1999年6月,陈毅锋受邀出席联合国社会经济开发署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召开的一次研讨会,他在会上洋洋洒洒发表了《公司+农户扶贫开发模式的探讨与实践》的论文,赢得万众关注。会后,陈毅锋头顶的光环又增色不少——他在罗定的扶贫开发项目被联合国定为中国第一个“公司+农户”的样板基地。

从深圳到罗定,从广州到北京,陈毅锋拿出巧取豪夺的不义之财四处“布施”,于是换来了一顶顶“华彩四射”的桂冠。摆在记者面前的一张超大名片,在其名字之下,除“冠丰华董事局主席”的职务外,竟然还有37个头衔。

2004年的整个春节,陈毅锋越来越感觉过得不踏实了,不经意传人耳十一些零星消息,让他意识到用暴力打开则·路,冉用慈善义举来抹平罪恶的路子已近穷途。当得知深圳警方已开始着手侦查,并即将开始逮捕相关犯罪嫌疑人员,陈毅锋开始慌了神。

3月中旬,陈毅锋连夜召集公司所有高层人员开会,要求他们迅速离开公司躲避,并将公司账日带走藏匿。在媒体纷纷曝光东门大世界的问题后,冠丰华公司中高层人员开始纷纷逃跑。

此时,有关部门已初步调查发现,这个横跨深圳、广州、罗定三市的集团公司空有其壳,完全靠在深圳搭建的违法建筑和强占国有资产谋取的利润支撑。随即,深圳币司法部门联手展开了对陈毅锋等人的抓捕行动。

多行不义必自毙。很快,被视为中国大陆历年来人数最多、势力最强、手段最残暴的黑帮,深圳“冠丰华”犯罪集团迅速被警方歼灭。集团20多名主要成员先后落网,陈毅锋电在逃窜数日后在广州被抓获,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以暴力掘得第一桶金,然后拿这些黑金进行慈善活动捞取慈善名声,通过慈善名声获得各项社会头衔与声誉,通过社会头衔利进一步慈善活动接触各类政界人士使人误以为其很有背景,以这种“背景”来庇护其暴力真相并牟取更大的暴利。

一位司法界人士为陈毅锋及“冠丰华”作了这样总结:“这其实是一种很侥幸而肤浅的心理,青天白日、文明世界,岂能任暴力猖狂到底。”

陈毅锋突飞猛进的发展史,在深圳东门一位老商户的眼在2004年之前,陈毅锋在公众心目中一直是以慈善家的面目出现的。2003年2月,国内某杂志有报道称:“深圳冠丰华贸易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陈毅锋,从1993年到1997年,仅罗定市记录在案的捐助款超过1500万元,给中国扶贫基金及深圳残联各捐助100万元,5年之内捐款超过2000万元。”

而2004年后,警方调查发现,在陈毅锋的老家罗定,他一直就是一个备受争议的人物。尽管陈毅锋在各种场合大肆宣扬自己如何致富不忘家乡,但在不少罗定群众的眼里,陈毅锋绝非“慈善家”:陈毅锋在罗定华石镇霸占两座水库,现在村民仍无法用水库的水浇田。

陈毅锋的口头禅是“有事不怕事”。翻阅“冠丰华”内部资料,“有事不怕事”这句话甚至写进了公司章程,而且陈毅锋时刻不忘“组建军事力量”。

1997年间,当市城管执法部门准备对“冠丰华”违建进行清拆时,“冠丰华”公司进行了大规模的抗法。事后,陈毅锋亲手写道:“无事不惹事,有事不怕事”。

中,则是其暴力敛财的10年:“他们的所作所为完全是黑社会恶势力的行为,从1984年陈经营南塘汇食街开始至1989年,趁东门老街改造、拆迁之机他们抢占了东门老街所有的临时铺位出租,每月的租金收入就可达2000多万元,一年的收入有两个多亿。临时铺位的租金一直收到1997年。”

陈毅锋在这段时间里积累了巨额的非法资金。

据深圳一家媒体去年的报道,陈毅锋对家乡的扶贫开始于1995年8月,他把3万元钱无息贷款给了罗定华石镇的陈新国。陈曾是当地出名的穷光蛋,一家8口,全靠他一人养活,靠陈毅锋提供的3万元无息贷款,他建起了果园、搞起了养殖,摆脱了贫困。

到了1996年,陈毅锋对家乡的扶贫开始规模化。在这一年,他开始给家乡罗定华石镇大未村发放扶贫款、助学助残并修路。之后,他先后获取了“全国十大扶贫状元”、“广东省政协委员”等头衔。

在完成基本积累之后,陈毅锋的“事业”显然一白(慈善捐款)一黑(暴力侵夺他人几富)两线并行不悖。

据了解,1993年冠丰华公司成立后,就招蓦有大批黑保安,数量已逾百人。此时的陈毅锋的冠丰华公司还没有慈善名声与政治头衔,但打人劣迹已开始有在案记录。

警方记录表明,1995年4月,深圳罗湖东和公司民工被冠丰华公司的十几名保安打伤。一民工左小腿骨折,另一民工头部及胸部受伤。

1995年12月,发生了现在警方向社会公布的冠丰华公司第一次暴力抗法:罗湖规划与国土资源分局一行4人在对冠丰华公司的400平方米违章建筑进行清理时,被冠丰华人员扣留。事后,冠丰华没有受到处理。

1996年12月10日下午3时许,深圳市公安局民警小陈等5人在深南东路百货广场小商品市场楼下执行公务时,遭冠丰华公司保安阻拦。随后,该公司七八名保安对小陈进行殴打。陈毅锋在袭警事件中毫发无损。

在这个过程中,冠丰华暴力抗法事件继续升级,但陈毅锋每回都没有受到任何追究。

1997年5月,在第二次全国自强模范暨扶贫助残先进表彰大会上,陈毅锋被授予“全国助残先进个人”称号。获奖后,陈毅锋向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捐赠50万元,并接受聘书担任该校顾问。他通过捐款等善举博得诸多好名声之后,已经有较多机会接触政府高层官员。深圳“冠丰华”涉黑案1日下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主犯陈毅锋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妨害公务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他24名被告人均受到法律惩处。

案发前,被告人陈毅锋系全国十大扶贫状元、全国助残先进个人、中国扶贫基金会理事会理事、广东省政协委员、深圳市政协委员、广东省罗定市冠丰华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深圳市冠丰华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冠丰华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在一串串辉煌称号下的光环下,陈毅锋横行特区,成为非法敛财1.6亿首个挤身政界的黑帮老大。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于2005年4月12日向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上述被告人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毅锋、朱业玲(陈毅锋之妻)、梁耀榕为获取经济利益,以深圳市义嘉易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冠丰华贸易有限公司为依托,逐步形成对外以冠丰华集团公司为名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以招工、招保安员和消防员的方式扩大势力,最终形成了以陈毅锋、朱业玲、梁耀荣为首脑,结构稳定、人数众多、分工明确、控制严密的犯罪组织。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毅锋、梁耀榕、朱业玲组织、领导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并在该组织成立后直接实施或者指使、授意他人实施犯罪行为。其中: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专业市场,搭建违法建筑进行出租,非法从事物业管理和租赁,非法经营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的工作无法进行,影响恶劣;故意伤害他人,致多人轻伤;在公共场所聚众持械斗殴,社会影响恶劣;强占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管理秩序,情节严重;明知是犯罪的人仍帮助其逃匿,作假证明包庇。被告人陈毅锋、梁耀榕、朱业玲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对该组织的全部罪行承担责任。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妨害公务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和窝藏、包庇罪。

2005年9月1日,轰动一时的“冠丰华案”在深圳一审判决。深圳市罗湖区法院认定,冠丰华集团公司是一黑社会性质组织,主要负责人陈毅锋、朱业玲、梁耀榕犯有领导、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分别判处其20年、16年、18年有期徒刑,另有20多名公司员工也全部领刑。此案吸引众人“眼球”的是,主犯陈毅锋的身份特殊,既是广东省政协委员,又是全国十大扶贫状元,还受到过联合国表彰。而更引人注意的是,中国5位权威刑法学专家做出的“专家意见书”认为,陈等之所为,既不构成黑社会犯罪,也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事件的起因是被称做“120事件”。2004年1月20日,民警廖某在深圳东门大世界停车时,与冠丰华公司保安发生冲突。此后,媒体展开对冠丰华的炮轰,冠丰华开始为公众所知。警方成立60个人的专案组办理该案,团伙成员随后纷纷落网。

2005年4月13日,检方以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故意伤害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斗殴罪,寻畔滋事罪,妨碍公务罪等九宗罪对冠丰华团伙25名被告提起公诉。

2005年5月17日,罗湖区法院对冠丰华案进行首次开庭审理,陈毅锋等25名被告均不认罪,称自己被警方刑讯逼供,辩护人均为其作无罪辩护。第一次庭审持续整整七天,且多次开庭到晚上。

陈毅锋的律师向法庭提出要求并指出本案有众多疑点,涉及七方面。此外,对于公诉方对陈毅锋等人组织和领导黑社会罪的指控,辩护人认为根据全国人大的解释,黑社会成立的目的就是为了犯罪,公诉方没有证据证明冠丰华成立前就有犯罪的主观意图。更何况公诉方指控该黑社会组织是成立于一九九三年,事实上当时冠丰华还没成立。辩护人称,冠丰华是有营业执照的合法企业,工作人员都是从人才市场招聘来的,公司有党支部、有工会,保安队伍和消防队伍都是经公安机关批准成立的。辩护人还对公诉人有关暴力抗法的指控持异议,认为应该改为妨碍公务罪。对于公诉人有关非法经营、故意伤害等指控,辩护人也一一作出辩护。

2005年9月1日,罗湖区法院正式对此案公开宣判。法院的判决书长达135页共计6.7万字,为罗湖区法院建院20余年判决书之最,审判长仅宣读法院认定部分就耗时一个半小时。

法院将冠丰华定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法院认为,陈毅锋、朱业玲、梁耀榕为获取经济利益,以深圳市义嘉易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冠丰华贸易有限公司为依托,逐步形成对外以冠丰华集团公司为名的犯罪组织。陈毅锋为该组织的“老板”、朱业玲为“老板娘”,对外分别自称董事局主席、副主席,梁耀榕也被称为副主席。该组织以招工、招保安员和消防员的方式扩大势力,最终形成了以陈毅锋、朱业玲、梁耀榕为首脑,以张伟健、卢红娇等为骨干,以陈天德、胡步胜、余春林等20余人为主要成员,结构稳定、人数众多、分工明确、控制严密的犯罪组织。

法院认定,在该黑团伙成立后,该组织对其成员集中住宿、统一训练,配发水管、消防斧、灭火器、东洋刀等器械,并通过违法搭建、寻衅滋事强占公私财物、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逐步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检方对冠丰华团伙起诉的罪名除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外,还包括寻衅滋事、非法经营、故意伤害、妨害公务、聚众斗殴、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窝藏、包庇等。法院对以上罪名都予以认定。

检方对该团伙主要犯罪事实的指控,法院均予以认定,认定冠丰华集团自1993年起,先后占得深南辅路、梅园仓库、东门大世界商城、平湖富顺公司、宝安区创业大厦等地盘,搭建违法建筑出租牟取高达1.6亿元的巨额利益,还在其非法经营的区域内随意殴打、欺压群众,围攻打伤执法人员,冲击国家机关。该团伙成员还将一名警察及其家属打伤,这名警察及家属也在本案中提起附带民事赔偿,其合理部分获得法院的支持。

2004年3月下旬,陈毅锋得知公安机关加紧侦查廖某某被打一案,并已抓捕了部分冠丰华集团公司组织成员后,遂在其住所召集主要成员开会商量对策。会后陈毅锋出资让参加殴打廖某的人员全部潜逃,并由陈朝霞通知不在深圳的崔浩杰不要回东门大世界,以逃避侦查,这也使多名被告人被控以窝藏、包庇罪并获法院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