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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严厉打击诋毁、贬损和丑化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等行为 专家: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让民营企业家吃定心丸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2023-10-11 16:06:58 编辑:夕歌

导读: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记者:周逸斐 

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林文学介绍,《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从六个方面对审判执行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用27个条文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的19项内容进行了落实和细化。

今年7月,《意见》对外发布,文件发出之后,相关配套政策成为市场期待。

“推动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不仅要有重大政策出台,而且要有一定的司法跟进,这样就能真正把好政策落到实处。”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要通过法律的手段对民营经济加以保障,真正让民营企业家吃到定心丸。

强调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的保护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指导意见》特别强调了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的保护,充分发挥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功能,及时制止侵害人格权的违法行为。

对于故意误导公众、刻意吸引眼球的极端言论行为,利用互联网、自媒体、出版物等传播渠道,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进行诋毁、贬损和丑化等侵权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切实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

“这是最关键的一条。”汪玉凯告诉记者,“过去一段时间,经常出现针对民营企业家的恶意诋毁,这明显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相抵触,这些诋毁言论甚嚣尘上,对民营企业家的信心是极大的打击。”

记者注意到,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主任申月曾表示,网上针对企业和企业家,特别是针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各类虚假不实信息时有出现,损害企业品牌形象,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甚至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导致企业蒙受经济损失,企业家遭受名誉侵害,“中央对这个问题非常关注,企业界反映很强烈。”

一位不愿具名的民营企业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民营经济是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如今一些网络大V刻意制造或夸大民营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矛盾,丑化民营企业家,这是不正之风。“个别舆论对民营企业的不友好,会导致企业家投资信心不足,不想投、不敢投等情况普遍出现。”

在上述人士看来,《指导意见》在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形象声誉方面提出了更为细化的举措,这些最终将有利于民营企业吸纳社会就业,也能提高税收。

维护统一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

在维护统一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了10条司法举措。其中,针对恶意“维权”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行为,以及利用虚假、恶意诉讼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强调既要以司法手段推动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诚信履约以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也要推动民营企业依法诚信规范经营,引导企业家遵纪守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弘扬企业家精神。

上述企业相关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以司法手段推动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诚信履约以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就是要规范程序的正当性。”

汪玉凯向记者透露,通过法律诉讼诋毁民营企业家形象的案例时有发生。“所以一定要有司法实践,以典型案例推动司法公正的落实和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