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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净利润6.3亿,“空窗”55天后IPO过会!

来源: IPO上市实务 发布时间:2023-11-21 15:33:29 编辑:夕歌

导读:11月20日,上交所上市委举行了2023年第94次审议会议共审议1家企业,中力股份获通过。

11月20日,上交所上市委举行了2023年第94次审议会议共审议1家企业,中力股份获通过。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电动叉车等机动工业车辆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深耕电动叉车领域十余年,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现已具备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电动平衡重乘驾式叉车等四大类、百余种规格型号产品的研发与生产能力,产品广泛应用于物流仓储、电气机械、食品饮料、电子商务、汽车制造、批发零售、石油化工等多个领域。

中力恒之直接持有公司55.0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何金辉合计控制公司71.47%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金辉,196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于1988年取得西南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硕士学位,从事机械设计与制造相关技术工作三十余年。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

报告期各期,中力股份实现营业收入24.77亿元、42.06亿元、50.11亿元及28.44亿元;净利润为2.22亿元、3.54亿元、6.33亿元及4.01亿元。

选择上市的标准为: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中力股份拟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6,1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5.21%。预计募集资金13.36亿元,用于年产30万台仓储搬运设备及100万套机械零部件加工、智能机器人制造项目(一期)、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电动叉车总装生产线一期项目、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电动叉车零部件铸造一期项目、摩弗智能(安吉)研究院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一、空窗55天后,沪主板现上会企业

2023年9月26日,永臻股份沪市主板IPO顺利过会;原定于9月27日上会的*联股份因保荐人撤销保荐,公司上会取消审议。此后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便未安排拟主板IPO企业上会。

今日,中力股份成为沪市主板“55天空窗期”后首家上会企业。据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94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显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顺利过会。

二、连续10年摘得电动仓储叉车产销量排名桂冠

中力股份专注于电动叉车等机动工业车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掌握电动叉车核心技术,并通过自制锂电池和向控制器终端制造商采购控制器后自行生产出电控总成等方式,有效降低电动叉车的生产成本,目前公司已成长为国内知名的机动工业车辆制造企业。

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的统计数据,自2013年以来,公司电动仓储叉车产销量连续10年位居国内同行业第一名,2022年销售量占国内电动仓储叉车销售量比例达40%以上;此外,公司自2019年起连续4年实现锂电池叉车产销量排名第一,2022年销售量占国内锂电池机动工业车辆销售量比例达30%以上。

尽管公司在细分领域占据优势,但扩大到整个叉车行业来看,中力股份与丰田自动织机株式会社、凯傲集团、永恒力集团、安徽合力、杭叉集团等境内外龙头企业还存在一定差距。根据美国《MMH现代物料搬运》杂志发布的数据,公司在2022年全球叉车制造商排行榜中位列十一。

三、子公司屡受行政处罚

2021年1月21日,中力进出口因载货集装箱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的误差超过5%且最大误差超过1吨,被处以罚款8,500元。

2021年4月29日及2021年5月18日,中力进出口作为货物托运人在办理海运出口手续时,存在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危险货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被处以罚款7,875元、7,875元。

2021年6月7日,中力进出口因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货物适运申报手续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0元。

2021年7月23日,中力联众因进口货物的实际运费与申报运费不符,漏缴税款共计44,847.10元,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被处以罚款27,000元。

2023年3月8日,中力进出口存在将危险货物报为普通货物的行为,被处以罚款70,000元。2023年4月23日,中力进出口作为货物托运人,在办理海运出口手续时,未将托运的危险货物的危险性质以及应当采取的防护措施通知承运人,被处以罚款60,000元。

四、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

(1)客户林德叉车入股的情况以及与林德叉车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2)ClassIII电动叉车的销售是否对林德叉车存在重大依赖,ClassIII电动叉车销售收入的增速放缓或下降是否对发行人整体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授予和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情况,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五、媒体关注热点

(1) 外销占比高:招股书显示,2020年至2023年1-6月,中力股份外销收入分别为11.43亿元、20.66亿元、28.81亿元和15.72亿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41%、49.62%、58.27%和55.70%。

(2) 存货高企:招股书显示,2020年末至2023年6月末,中力股份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23亿元、9.74亿元、9.42亿元和10.35亿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5.52%、35.16%、33.17%和28.67%。

(3) 应收账款高企:招股书显示,2020年末至2023年6月末,中力股份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69亿元、8.04亿元、7.67亿元、11.76亿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1.88%、29.01%、27.01%和32.60%。

(4) 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招股书显示,2020年至2023年1-6月,中力股份研发费用率分别为3.07%、3.00%、2.89%、2.70%,低于同期同行业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均值4.36%、4.19%、4.12%、4.23%。

(5) 突击入股:2021年11月,何金辉、中力恒之分别将0.75%和2.25%股份转让给创新工场。2021年12月,公司接受嘉兴鼎韫投资、先进制造产业基金、安吉两山投资、海南澄义咨询、宁波顺网强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为12,819.00万元。中力股份首份申报稿为2022年7月公布,所以创新工场、嘉兴鼎韫投资、先进制造产业基金、安吉两山投资、海南澄义咨询等5家公司属于中力股份提交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材料前12个月内的新增股东,即属于突击入股。

(6) 大客户问题:招股书显示,2020年至2023年1-6月,中力股份向林德叉车OEM/ODM销售叉车整机及配件的销售规模分别为2.67亿元、5.45亿元、6.67亿元和2.20亿元,分别占同期营业收入的10.80%、12.97%、13.31%和7.74%,为公司的第一大客户。需要说明的是,林德叉车为KION GROUP AG的子公司,同时中力股份在申报稿中自述KION GROUP AG为公司的竞争对手。此外,2019年7月,中年春投资将其持有中力股份4.99%的股权转让给了林德叉车,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林德叉车持有中力股份4.67%的股权,位列公司第五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