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策与法 > 创业政策 > 正文

民营企业再迎利好!国家发改委推进政府诚信建设

来源:中国商报 发布时间:2023-08-16 11:55:32 编辑:夕歌

导读:8月10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加强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设,着力解决朝令夕改、新官不理旧账、损害市场公平交易、危害企业利益等政务失信行为。

中国商报(记者 王彤旭)最近一段时间,民营企业可谓利好连连。

8月10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加强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设,着力解决朝令夕改、新官不理旧账、损害市场公平交易、危害企业利益等政务失信行为。

“通知可圈可点,亮点很多,对于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提振民营经济投资信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8月11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我国诚信体系的着力点主要在企业端,新政开启了建立政府诚信的新阶段。诚信有价,对政府与企业同样适用。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纪委监委的纪检干部走进辖区四川日上金属工业有限公司钢结构和钢圈生产车间,调研企业产销经营情况,问需分忧解难,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图片由CNSPHOTO提供)

加强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设

此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作为对意见的进一步落实,通知旨在深入推进政府诚信建设,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中国民协元宇宙工委副会长兼创会秘书长、中国通信工业协会两化融合委员会副会长吴高斌认为,通知的亮点之一是明确提出加强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设。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和市场监管者,应当以诚信为基础,履行承诺,为民营经济提供稳定可靠的环境。这一政策的出台,有助于提高政府的履约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另一个亮点是,通知提出健全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失信行为对于市场秩序的破坏是不容忽视的,因此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十分有必要。同时,为那些曾经失信但愿意改正的企业提供信用修复的机会也是非常重要的。这一举措的积极意义在于,能够有效遏制失信行为的发生,提高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促进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吴高斌对记者表示。

充分用好失信惩戒措施工具箱

在健全失信惩戒方面,通知提出,为充分用好发展改革系统失信惩戒措施“工具箱”,对于存在失信记录的相关主体,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规定限制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限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请、限制各类融资项目推荐。

在刘俊海看来,此举击中了部分失信地方政府的软肋。

“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存在失信、违约行为,以‘新官不理旧债’之由随意撕毁和民营企业签署的招商引资合同,‘吓跑’了民营企业。由于地方经济难以为继,财政税收减少,又想到向中央政府伸手要发债、要项目、要投资。本来可以通过优化营商环境,让民营企业为地方政府创造就业和税收的上选之策落空了,市场的作用没有被激活,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护,民营经济的投资信心受到严重伤害。另一方面,中央政府的包袱也越来越重。在这种情况下,发改委审时度势,精准甄别当下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制定出台此项政策,具有制度创新的意义。”刘俊海说。

吴高斌认为,充分利用发展改革系统失信惩戒措施的“工具箱”,意味着政府将通过多种方式来惩戒失信行为,这些方式包括限制参与政府采购、停止享受相关政策优惠、限制融资等。这一举措的积极意义在于,通过多样化的惩戒手段,能够更好地对失信行为进行打击,提高失信成本,从而有效遏制失信行为的发生。

“此外,充分利用‘工具箱’还能提高政府的执法效率,加大对失信行为的监管力度。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平台,不同部门之间可以实现数据共享,形成合力打击失信行为,提高执法效果。”吴高斌表示。

打通堵点确保落地生根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一些地方政府在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等方面对民营企业设置了不合理的限制和隐性壁垒,加之有关地方和单位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的发生,打击了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投资信心。

刘俊海坦言,如何确保“牛鼻子”举措真正落地生根,是当前的重中之中。“春江水暖鸭先知。地方政府是否诚信,民营企业与民营企业家最有发言权。因此,需要从中央到地方严格完善地方政府诚信履约的跟踪和监督机制,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与民营企业家在投诉地方政府违约失信方面的主渠道作用。”

“政策的落地需要有相应的监督机制来保障执行的效果,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吴高斌如此表示。

刘俊海建议,发改委与央行等有关宏观调控部门也应同频共振、良性互动,建立健全跨地域、跨部门、跨产业、跨地方的政府履约诚信跟踪与监督机制,确保诚信的地方政府能够赢得尊重,吸引更多内外资项目,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同时,确保地方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失信、违约后都能够付出相应的代价,特别是在晋升、提拔、考核、异地转任等方面都应当建立对于政府失信惩戒的“一票否决权”。只有这样,才能彻底优化民营经济友好型的发展环境。

“按照发改委的通知,如果地方政府守约践诺,结局必然是双赢。一方面,民营经济会迎来一个大发展、大繁荣的黄金时代。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能从中央政府获得相关的融资与发债项目。反之,如果地方政府鼠目寸光,采取随意毁约的做法,虽然短期来看能从民营企业那里获得不当利益。但从长远来看,将会丧失有关部门提供的资金、政策和税收支持,同时也会受到民营企业家‘用脚投票’的抵制,既影响了经济发展又堵塞了实现人生价值的通道。”刘俊海说。

链接:

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多地在行动

今年以来,为加强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设,不少地方已“挥拳加力”。

比如,4月,安徽省印发《关于深化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过深化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到位、政府承诺兑现到位、政府和国企对民营企业欠账清欠到位。

6月29日,江苏省发布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明确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的信用信息分类,对于诚信事迹突出并受到表彰奖励的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予以守信激励。强化对失信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的信用监管、约束和惩戒,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同日,山西省召开治理“新官不理旧账、政策不兑现、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专项行动推进会,提出从现在起到2025年底集中攻坚、深入治理,之后转入常态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