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发文: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
导读: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提出将进一步壮大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以提升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障水平。
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提出将进一步壮大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以提升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障水平。
首先,《措施》积极鼓励社会力量的参与,包括设立诊所、门诊部和民营医院等,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多元化的医疗服务。同时,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开展“百名医师传帮带、千乡(镇)万村兴中医”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活动,以确保城乡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便捷的中医药服务。
其次,针对村医的配备问题,《措施》提出将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服务可及和地理条件等因素,统筹配备乡村医生。原则上,每千名服务人口将配备不少于1名乡村医生,以提高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覆盖率。
此外,《措施》还强调了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急救转诊网络的重要性。这个网络将覆盖农村地区10-20公里的半径范围,以保证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之间的顺畅衔接。这将大大提升中毒、意外伤害、心脑血管疾病急性发作等院前急救转运能力,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加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为了进一步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乡村医生,《措施》还提出了一系列激励措施。其中包括盘活用好存量编制,放宽专业技术人员的编制限制。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将通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等方式,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以满足农村地区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最后,《措施》还强调了提高农村地区医疗保障水平的重要性。《措施》提出,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通过政策的调整,支持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同时,将依托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探索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的支付方式改革,以鼓励更多患者选择在基层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服务。此外,《措施》还强调了强化对基层医保定点服务机构的社会监督,加大对骗保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以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