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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全面回应IPO、减持、退市、做空等市场重要关切

来源: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 发布时间:2024-01-22 12:54:58 编辑:夕歌

导读:1月19日,证监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围绕“注册制改革”“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两大主题,就注册制改革、投融资业务、退市制度改革、资本市场严监管、资本市场法制建设、行政执法以及投保工作情况等热点进行回应。

1月19日,证监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围绕“注册制改革”“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两大主题,就注册制改革、投融资业务、退市制度改革、资本市场严监管、资本市场法制建设、行政执法以及投保工作情况等热点进行回应。

出席本次发布会的监管领导有:证监会综合业务司主要负责人周小舟、发行司司长严伯进、机构司司长申兵、上市司司长郭瑞明、法治司负责人程合红、期货司司长李至斌、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李明、处罚委办公室主任滕必焱、投服中心党委书记、董事长夏建亭等,相关负责人介绍了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新闻发言人高莉主持新闻发布会。

要点速览

1. 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而是审核把关更加严格,不是谁想发就发、想发多少就发多少。

2. 证监会正在推动建立资本市场防假打假综合惩防体系,持续加大违法成本。

3. 再融资逆周期调节和扶优限劣的效果正在显现。数据显示,2023年9月-12月核发批文较前8个月月均减少40%,与此同时,募集资金月均271亿元,较前8个月下降43%。

4. 融券新规发布后存在高管战略投资者的新股上市,上市初期均未发生出借,说明新规的落实效果是良好的。截至目前,融券余额较新规实施之初降幅达23.4%;战略投资者出借余额降幅更大,达到35.7%。

5. 暂未发现客户集中大量加空仓的现象,也暂未发现关联账户联合做空的行为

6. 证监会将全面对标对表中央金融工作会精神,进一步确立以投资者为中心的市场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投融资两端协调发展。

7. 证监会加强穿透式监管,将始终保持对财务造假的监管执法高压态势。

 

要点一: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

周小舟表示,注册制改革给资本市场结构、生态、透明度等方面带来了全方位、深层次变化,在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在改革之初,证监会就明确提出注册制改革3原则。一是尊重注册制基本内涵。证监会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推动市场各方归位尽责,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二是借鉴全球最佳实践。坚持尊重市场规律。三是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特征。

注册制改革是一场从底层逻辑到思想理念、行为方式的深刻变革,涉及资本市场入口与出口、一二级市场、投融资、立法与执法等各领域全链条,绝不是个别人讲的“注册制就是将IPO审核从证监会搬到交易所”。总的看,注册制主要制度安排已基本定型,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实现系统性重塑,市场对法治的敬畏之心更强了,市场生态不断净化,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更加受到保护,监管部门自身的透明度更高、各种约束更强了。

全面实行注册制落地已有9个多月,目前相关制度安排运转总体平稳有序。公开透明是资本市场公信力的根基所在。实行注册制,绝不是放任不管、一放了之,而是从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各环节加强监管执法,管得更严,管得更准。资本市场的市场属性极强,规范要求极高,实行注册制必须坚持依法治市,全面加强制度建设。注册制改革以“建制度”为主线,统筹推进一揽子关键制度创新。注册制改革以来,证监会注意平衡各方诉求,着力构建市场参与者充分博弈的新股发行定价机制。

周小舟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这个总目标,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坚持注册制改革3原则,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坚持注册制的基本架构和基本制度安排,依法全面加强从严监管,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

要点二:A股常态化退市逐步形成,退市改革的核心是坚持“应退尽退”。

郭瑞明表示,改革3年来,共有127家公司退市,其中104家强制退市,强制退市数量是改革以前10年的近3倍,呈现两个特点:一是面值退市显著增多,市场优胜劣汰的自我调节机制开始形成;二是重大违法类退市增多。去年8家公司因达到重大违法标准进入退市程序。这些公司的退市带动中介履职、投资理念、市场生态发生了深刻变化,总体符合改革预期。

退市改革的核心是坚持“应退尽退”,在退得下的同时还要退得稳,也并不是退得越多越好。以美国为代表的境外市场退市是以私有化、被其他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为主,是自愿退市为主,有些市场自愿退市占总退市比例超过90%,真正强制退市的比例也不高。这些公司退市是自身公司战略考量,主动作出的市场化选择。A股强制退市的公司不少,但重组退市、主动退市案例大幅度少于境外市场。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改革要求持续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一是继续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支持通过吸收合并等方式有效整合资源,推动完善破产重整制度。二是严格执行退市规则,坚持“应退尽退”,严厉打击退市过程中伴生的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恶意“保壳”行为,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三是坚决防止“一退了之”。公司及相关方违法违规的,即使退市也要坚决追责;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支持投资者运用《证券法》规定的各项赔偿救济举措,维护自身权益;推动退市公司依法、有序进入退市板块,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和交易权等基本权利。

要点三:再融资政策落地,核心是从严从紧、扶优限劣。

严伯进指出,2023年8月底和11月初,证监会和交易所两次向市场介绍了优化再融资的监管安排,包括限制破净、破发等情形企业再融资,要求必须在用好用足前次募集资金的前提下才能再融资,等等。核心是从严从紧、扶优限劣。一方面加强逆周期调节,对再融资提出进一步严格要求,维护一二级市场平衡发展,另一方面满足上市公司的合理融资需求。

市场能够看到,优化再融资安排落地以来,再融资公告预案和受理家数少了,说明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更加审慎理性了。同时,核发批文数量明显下降,去年9月—12月核发95家批文,较前8个月月均减少40%,严格把关的监管导向更加鲜明。启动发行和再融资募集资金也少了,去年9月—12月,募集资金月均271亿元,较前8个月下降43%,逆周期调节和扶优限劣的效果正在显现。

要点四:发行监管更严格,撤回和否决比例近四成,坚决把“带病闯关”和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挡在市场大门之外。

严伯进表示,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把关,发行监管更加严格,对IPO企业的质量要求更高。试点注册制以来,证监会和交易所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持续向市场传导从严监管理念,申报企业和中介机构都切身感受到责任和压力。试点注册制5年来审结的1000多家企业中,撤回和否决比例近四成,坚决把“带病闯关”和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挡在市场大门之外。

实践中,证监会和交易所坚持从严审核,综合运用审核问询、现场检查、专项核查等手段防范财务造假,强化内控和公司治理要求,关注持续经营能力,精准执行产业政策,整治信息披露中的过度包装、“伪创新”等问题,强化发行定价等行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同时,证监会坚决落实“申报即担责”,对审核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发行人、中介机构,按照问题性质,该整改的整改、该问责的问责、该移送立案的移送立案。

注册制一大变化是更加透明化阳光化,市场行为以及审核的程序、规则、结果都是公开的。这既有利于约束市场行为,也有利于增强发行监管效果。

要点五:融资融券新规落实效果良好,证监会通过加强穿透式管理。

申兵认为,融资融券制度推出10余年来总体保持平稳运行,在促进价格发现、平抑市场波动、抑制“炒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前期限售股出借融券问题引发市场关注,为维护市场公平,打击各类不当套利行为,证监会加大了对限售股出借融券的监管力度。2023年10月,发布通知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通过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管计划出借证券,并适度限制其他战略投资者在上市初期的出借方式和比例。新规发布后,证监会通过加强穿透式管理、现场检查、监管处罚等方式督促证券公司严格落实新规要求。总体看,政策落实效果符合预期。截至目前,融券余额较新规实施之初降幅达23.4%;战略投资者出借余额降幅更大,达到35.7%。此外,新规发布后存在高管战略投资者的新股上市,上市初期均未发生出借,说明新规的落实效果是良好的。

下一步,证监会将始终坚持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强化监管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要点六:减持新规,以促进“募、投、管、退”良性循环。

郭瑞明表示,减持制度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制度,关系市场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制度设计的逻辑是严控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包括各种绕道减持;对各类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资股份减持,实施了差异化的政策。总体看,我国市场的股份减持制度相比境外市场更严。按当前指标测算,沪深共有近2300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受到限制。一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还主动终止减持计划。对于各类违规减持,证监会及时责令改正,相关主体主动购回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收益;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罚,维护了减持制度的严肃性。

为引导更多创投机构投早投小,促进资本形成,证监会早在2018年就发布了《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又做了修订,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资期限越长,减持限制越少。这一政策2020年以来没有任何改变,并将长期保持稳定,以促进“募、投、管、退”良性循环。

要点七:三方面完善资本市场法治建设。

程合红介绍了资本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的情况,他表示,证监会将着重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贯彻实施期货和衍生品法、新公司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新的法律法规配套制度规则的制定完善工作,确保新的法律制度的落地与前后衔接一致,包括修改制定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

二是配合做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制定完善工作。包括起草制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研究修订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配合有关司法机关制定完善包括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方面在内的相关司法解释等。

三是持续做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日常立改废释工作。

在深入推进证券期货法律制度建设的过程中,证监会将结合市场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新需求,更加注重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和制度规则的稳定性、可预期性,严格遵循立法程序,更加广泛深入地听取市场和社会各方的意见建议,对各方关注的重要问题加强评估论证,公平合理地兼顾市场各方的正当利益诉求,不断提高资本市场监管制度规则的立法水平,努力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制度支持和保障。

要点八:稽查执法不仅要发挥“惩”的功能,还要体现“治”的效果。

李明指出,近一段时期,证监稽查执法着重强化违法违规线索发现能力,依法从严打击各类证券违法行为,强化行刑立体追责惩治效果。近五年来,证监会依法调查各类证券期货违法案件近1900件,向公安移送涉嫌证券期货犯罪案件近600件。

把稽查执法与市场发展对立起来的想法,是不对的,也是不符合实际的。稽查执法不仅要发挥“惩”的功能,还要体现“治”的效果。依法惩罚造假、欺诈,让不法之人付出沉痛代价之后,还要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违法者整改,消除不法状态,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原状,督促加强上市公司等主体的内控与合规建设,为投资者提供真实透明规范的上市公司,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反馈日常监管,完善规则体系,提升资本市场监管治理效能,这是最好的投资者保护,也能真正建立起有利于稳定市场、活跃市场的长期信心。

要点九:构建“长牙带刺”立体追责体系。

滕必焱介绍,2023年全系统共审结案件350余件,处罚责任主体千余人(家)次,罚没款金额60余亿元。特别是对紫晶存储案、泽达易盛案、易见股份案、奇信股份案等市场影响恶劣、社会关注度高的财务造假案件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有力整肃净化市场环境。

证监会将把握好法律规定的证券违法行为构成要件,从严追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中介机构失职缺位等违法行为紧盯不放、严惩不贷,强化震慑助力打假防假;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行为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助力维护公平交易秩序;积极支持刑事司法和民事赔偿等工作,构建“长牙带刺”立体追责体系,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打击财务造假案件是一直以来证监会执法工作的重点,曾先后依法严厉查处了康美药业、康得新、獐子岛等重大财务造假案件。新《证券法》实施以来,证监会对宜华生活、豫金刚石、紫晶存储、泽达易盛等影响恶劣的财务造假案件从严从重打击,违法成本大幅提升,震慑效果更加彰显,有力净化了市场生态。

下一步,证监会将依法加大对财务造假案件的惩处力度,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未勤勉尽责的中介机构一并查处,坚决打破造假“生态圈”。需要指出的是,行政处罚只是追责的起点。证监会将持续加大与公检法各部门的联动,综合运用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责、诚信惩戒和退市监管、自律管理等手段构建起“立体追责”体系,形成各司其职、有机衔接、齐抓共治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违法成本,提升广大投资者对执法工作的获得感和投资安全感。

要点十:股指期货的空头持仓大多是套期保值仓位,未发现关联账户联合做空行为。

李至斌表示,当前,股指期货的整体持仓较为分散,暂未发现客户集中大量加空仓的现象,也暂未发现关联账户联合做空的行为。

由于期货公司没有自营业务,期货交易所披露的期货公司持仓均为经纪业务客户的持仓。经排查,目前股指期货的空头持仓很大一部分是客户的套期保值仓位。客户进行套期保值,有利于其稳定股票市场持仓。

今年以来,股指期货期权市场总体运行稳健,股指期货日均成交金额3791.8亿元,日均持仓金额9656.3亿元;股指期权日均成交金额18.09亿元,日均持仓金额52.49亿元;股指期货期权日均成交持仓比0.48,李至斌表示,数值表示,期货期权市场处于正常合理区间。证监会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加强对交易行为的全流程监管,加大监测监控预警排查力度,全力维护市场安全平稳运行。

要点十一:积极开展股东代位诉讼。

夏建亭表示,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实施后,投资者服务中心积极开展了股东代位诉讼,投资者服务中心可以向特殊人群主张赔偿责任。如ST摩登案已一审胜诉,广州中院判决负有责任的实控人和董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又比如上海金融法院办理的大智慧案,实控人已经赔偿上市公司3.35亿元,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具体到泽达易盛案件泽达易盛案是首单科创板集体诉讼,也是首单欺诈发行集体诉讼。各被告同意按照损失核定后金额全额赔付原告投资者,本案于2023年12月26日成功调解结案。7195名投资者获赔2.8亿余元,个人投资者获赔金额最高的500余万元,人均获赔3.89万元。

2024年1月10日,上海金融法院将2.8亿余元赔偿款划给登记结算公司,随后登记结算公司划到投资者证券资金账户,至1月15日全部赔偿完毕,从集体诉讼启动,投资者用时五个多月就拿到了赔偿款。在投资者获赔的同时,证监会还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对实际控制人等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泽达易盛依法强制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