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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人曾借钱增资,鹰峰电子IPO否认抽逃出资

来源:瑞财经 邓如菲 发布时间:2024-03-15 13:02:59 编辑:夕歌

导读: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峰电子”)于今年1月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峰电子”)于今年1月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鹰峰电子的创始人之一洪英杰出生于黑龙江省伊春市,1994年大专毕业后,他在省城哈尔滨的一家电子公司做电工。几年后,他成为了公司驻上海主任,并自此留在了魔都。

1997年到2003年期间,洪英杰在上海先后跳槽了两家公司,其中一家公司名为“上海鹰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鹰峰”),与鹰峰电子的名字有所重合,但股权及人员构成方面却并无关联。

在上海鹰峰担任了四年的电子事业部总经理后,洪英杰与同事张凤山萌生了创业的想法。

2003年9月2日,鹰峰电子的前身“上海鹰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鹰峰有限”)在洪英杰、张凤山和孟繁江的出资组建下,正式成立。

刚成立时,鹰峰有限注册资本为50万元,由洪英杰、张凤山和孟繁江各持股75%、15%、10%。

三年后,孟繁江撤出了对鹰峰有限的投资,以5万元向洪英杰转让了其所持有的鹰峰有限10%股权。

孟繁江转股的同时,张凤山也向洪英杰转让了鹰峰有限2%股权。此外,他还与洪英杰共同向鹰峰有限增资了100万元。

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全部完成后,鹰峰有限的注册资本变为150万元,由洪英杰、张凤山各持股87%及13%。

此后于2006年12月、2007年5月及2009年6月,在公司没有引进其他股东的情况下,洪英杰和张凤山向鹰峰有限又进行了三次增资。直至2009年6月10日,鹰峰有限的注册资本达到了1000万元,洪英杰、张凤山的持股比例没有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在2009年6月的增资中,洪英杰和张凤山合计向鹰峰有限增资的500万元(洪英杰认缴435万元,张凤山认缴65万元)是他们向第三方借的。

在这次增资的验资程序完成后,鹰峰有限又将这500万元借给了洪英杰、张凤山去偿还给第三方。由此,洪英杰、张凤山对鹰峰有限形成了500万元的债务。

直到2010年7月,洪英杰、张凤山才以银行转账及现金方式对该债务清偿完毕。

2016年5月,鹰峰有限整体变更为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也随之变为“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年12月27日,鹰峰电子正式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股票简称“鹰峰电子”,股票代码(839991.NQ)。

然而,鹰峰电子在挂牌前递交的转股说明书中,却未对上述发生的股东借款一事进行披露。

因此,在这次向深交所递表后,鹰峰电子收到了深交所对此事的问询。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鹰峰电子说明此事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此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鹰峰电子回应称,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仅凭股东向公司借款就认定公司为股东抽逃出资缺乏法律依据。在公司增资资金缺乏的背景下,股东通过第三方借款取得资金来源,再通过向公司借款归还第三方的款项,形成了股东向公司的关联借款,股东洪英杰、张凤山已经以支付货币资金方式归还了关联借款,未损害到公司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