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股东”企业IPO过会数增至4家 实质性障碍消失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13
6月12日,又一家携带“三类股东”(即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和契约型私募基金产品)IPO企业成功过会,当日,证监会通报的今年第86次发审委会议结果显示,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6月12日,又一家携带“三类股东”(即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和契约型私募基金产品)IPO企业成功过会,当日,证监会通报的今年第86次发审委会议结果显示,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新三板首家携带“三类股东”的企业文灿股份成功闯关IPO后,引发市场高度关注。业内人士认为,文灿股份过会,显示了“三类股东”不再成为新三板企业IPO的绝对障碍,但“三类股东”的复杂性和差异性需要正视。
3月13日,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44次工作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3家当日上会企业全部通过,分别是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灿股份)。
上交所日前发布关于新三板挂牌公司IPO需注意的三大特殊问题。这被市场解读为监管部门对“三类股东”等问题的表态,在三板市场激起千层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