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统一企业登记“门槛”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10
10月9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起草制定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统一企业登记标准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公布实施。
10月9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起草制定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统一企业登记标准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公布实施。
今年,沈阳市企业登记将全程电子化,针对个体户和小企业推出“口头申报、现场发照”的即时登记,推动创业创新。为支持众创空间等创业园区发展,市工商部门开通了“绿色通道”,开展集群注册,为创业者一站式解决创业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