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统筹管理的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29
为进一步推动天津高质量发展,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统一项目计划、统一项目审批、统一资金平衡、统一实施监管”的原则,现就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统筹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天津高质量发展,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统一项目计划、统一项目审批、统一资金平衡、统一实施监管”的原则,现就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统筹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加强新形势下开发区的改革和创新发展,对于我市紧紧抓住重要历史性窗口期、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具有重要意义。
市市场监管委拟定的《天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加快推进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进一步促进我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转型发展,做大做强天津制造,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