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公司并购标的不适用IPO阶段科创属性评价指标要求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9
全面注册制后,对科创板并购重组标的的科创板定位,相关规则已较IPO标准作出不同规定,但部分市场主体误解标的仍需满足IPO科创属性量化指标要求。
全面注册制后,对科创板并购重组标的的科创板定位,相关规则已较IPO标准作出不同规定,但部分市场主体误解标的仍需满足IPO科创属性量化指标要求。
5月18日,上交所公开表示,年报审核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在对2017年年报“全面体检”中,并购重组案例的“后遗症”占重要比例。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企业并购过程中,并购标的的商誉金额越高,意味着商誉减值潜藏的风险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