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13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文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动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作出部署。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文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动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作出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