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创投基金股票实物分配法律及税务问题探讨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13
近日,证监会发布启动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试点工作,引发业内热烈关注和讨论。植德律师事务所联合毕马威中国,从法律及税务等角度解读试点政策,并就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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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稽查局严厉打击发票违法行为,对其中开具一定金额以上、内容为“办公用品”“会议费”“培训费”“餐饮费”“材料费”的发票进行重点检查,逐票比对、逐票核查,对违规使用发票的,依法处理。
认缴后未(全部)实缴出资情况下的股权转让所得税问题,主要是个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法人股东除涉及关联企业股权转让外,企业所得税方面一般不存在问题。股权转让所得税问题其实就是股权转让收入和股权原值的确定问题。
笔者拟对企业合并、分立,股权收购、资产收购等活动涉及的税收进行简要整理,希望能为各位同仁在法律服务过程中进行方案设计和合同条款设置时提供帮助。
编者按:关于代持股股权转让的涉税问题,尤其是重复征税问题,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
所谓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定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